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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9-27 18:34:41

每经AI快讯,盐湖股份(SZ 000792,收盘价:31.48元)9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市监处罚【2021】71 号)。主要内容是,2021年1月以来,因部分国际氯化钾价格上涨因素,国内氯化钾价格出现剧烈波动。公司是最大的国产钾肥生产供应商,年产能超过国产氯化钾总产能的一半,公司氯化钾销售价格对市场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经查,公司销售钾肥产品时,其生产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上调销售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且处以 160 万元罚款。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已及时缴纳罚款。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钾肥生产企业,今后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责任和担当,最大限度确保钾肥生产供应基本稳定,保护国内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局。

2021年半年报显示,盐湖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制造业、贸易业、其他业务、酒店业、百货业,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9.24%、7.51%、3.22%、0.03%、0.01%。

盐湖股份的董事长是贠红卫,男,53岁,大学学历。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
1. 盐湖股份近30日内北向资金持股量减少106.50万股,占流通股比例减少0.01%;
2. 近30日内无机构对盐湖股份进行调研。更多关键信息,请搜索“道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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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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