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深圳出台全国首份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7-21 15:24:06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作为全国首份公开发布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办事指引,《指引》对深圳保险业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明确了政策要求和导向,简化了登记注册流程。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廖丹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作为全国首份公开发布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办事指引,《指引》对深圳保险业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明确了政策要求和导向,简化了登记注册流程。

深圳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从业务许可和商事管理两方面进一步明确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属性定位、条件标准、注册流程、商事登记等规则,集中解决深圳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痛点问题。

业内:独立个人代理人模式有望落地

2020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8号),明确将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作为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定义,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

业内人士指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削减了传统营销模式的层级制度,推动组织架构扁平化,这一模式有利于打破深圳保险行业目前的发展瓶颈,降低机构成本,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创造新的增长活力。率先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营销新模式是深圳先行对接国际保险销售成熟模式,推动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对深圳“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上述《通知》发布后,今年4月份,消息称陕西银保监局积极推动辖区保险公司开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试点工作。指导公司修订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设定工作目标、步骤,完善公司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的相关办法、制度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全国各地陆续落实银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规范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要求,独立个人代理人模式有望迎来真正落地。

破除保险营销的层级关系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份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工作指引,深圳按照“放管服”的精神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要求,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办事规则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简化。

一是给予办事人充分的选择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采用“行商”形态,也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商事登记时可以选择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并依法享受小微企业的社保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是通过电子化手段简化了商事流程,按特区商事管理规定采用电子化手段,通过数字证书、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是详细明确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指引明确了保险机构授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承担法律责任。保险机构在人员选拔和考核、日常管理培训、风险管控等方面承担合规管控责任。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通知》将我国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归属于个人保险代理人范畴,其“独立”更侧重于破除保险营销的层级关系,这是与成熟市场独立代理人接轨的前提和基础。考虑到我国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还处于初启阶段,管理方式手段还在摸索,管理责任落实还有待抓实,暂不强调其在业务上与保险公司的“独立”,将随着实践深入和时间推移渐次研究。

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应杜绝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层级利益,严格以业务品质和服务质量为根本建立佣金费用体系和考核制度,开发符合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特点的保险产品,科学设置首年佣金分配比例。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保险 深圳 代理人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