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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19条措施推进全球资管中心建设 探索建立居民跨境理财通道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5-25 15:16:02

◎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围绕完善资产管理机构体系、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发挥金融市场作用、提升资产管理国际化水平、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育、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等6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

◎力争到2025年,把上海打造成为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廖丹    

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6月1日起实施。《意见》围绕完善资产管理机构体系、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发挥金融市场作用、提升资产管理国际化水平、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育、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等6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个由省级政府层面出台的,系统性支持银行理财、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私募、期货等大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文件。

在当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旨在通过全力构建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一个生态系统,紧紧抓住金融科技应用、对外开放深化两大发展机遇,持续加强金融法治、行业自律、政府服务三项保障措施,着力聚焦机构、产品、市场、人才四个核心要素。力争到2025年,把上海打造成为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支持基金管理公司等资管机构挂牌上市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实现“四个地”的目标,分别是:吸引培育十余家国内外行业领先、百余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产管理机构,集聚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创新型资产管理人才,成为机构和人才“集聚地”;构建市场与监管良性互动、资产管理与金融科技有机结合的创新机制,成为门类齐全、领域丰富、专业规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地”;提高金融市场和资产管理行业开放水平,打造跨境金融资源配置的中心节点,成为市场和资金“交汇地”;推动市场主体、行业自律、金融监管、政府服务等形成合力,共同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成为环境和服务“新高地”。

当前,上海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重要承载地和创新策源地。截至2020年末,上海拥有持牌金融机构1674家(其中外资占1/3),金融市场年交易额超过2270万亿元,上海保险资管规模、公募基金规模占全国比重均超过30%。

为进一步丰富资产管理机构体系,《意见》提出,一是集聚和培育资产管理机构。重点吸引一批银行理财、保险资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率先在上海独资、合资设立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支持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挂牌上市。二是提升专业机构服务能力。研究设立专业托管机构。三是强化资产管理机构合规经营。

另外,为了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意见》提出,一是提升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力度,包括出台专项政策支持REITs试点,丰富商品类基金产品,推出张江指数相关ETF产品等。二是拓展资产管理服务模式和领域。支持银行、基金、证券等申请投资顾问资格。支持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机构与在沪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合作。三是加强绿色领域投资力度。四是深化资产管理行业数字化应用。鼓励资产管理机构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和参与相关金融科技创新试点。

研究银行进入商品期货市场

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是上海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增强金融市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意见》提出,一是提升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功能。支持外汇、证券、商品期货、金融期货、黄金、票据、信托等相关金融市场加快创新,为资产管理行业提供多元化交易服务和风险对冲工具;二是畅通资产管理投资渠道。推动更多银行、保险机构和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研究银行进入商品期货市场,推进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三是推动金融市场加强国际合作。拓宽证券交易互通、基金互认的国家和地区范围,扩大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等商品期货国际化特定品种。

在便利资金跨境投资方面,《意见》提出,深化QFLP试点和QDLP试点。一方面,推动参与QFLP试点的外资机构管理境内人民币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内资机构参与QFLP试点。推进QFLP试点机构开展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夹层基金、特殊资产、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另一方面,支持境外知名资产管理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申请QDLP试点资质。鼓励试点机构在上海市设立全球或区域管理中心,开展跨境双向投资管理。

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据了解,《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对国际知名资产管理中心城市成熟经验予以吸纳借鉴,并结合上海自身特点,提出特色发展路径。一方面,推动开放创新率先试点。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依规推动社保基金等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支持在沪外资银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资格。探索建立居民跨境理财通道。

另一方面,推动重点领域更高水平开放。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离岸证券投资、离岸基金管理等业务创新,探索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资产管理机构跨境资金管理有效途径,研究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离岸金融体系。探索资产管理机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因集团化管理需要向境外报送有关数据,畅通资产管理机构向境外获取和提供金融信息的渠道。

在吸引和培育高端资产管理人才方面,《意见》提出,一是大力引进一流资产管理人才。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上海在国际资产管理人才从业准入、跨境履职等方面率先试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对资产管理行业紧缺人才在落户、工作许可、永久居留以及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二是积极培育各类资产管理人才。把资产管理人才列为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重点支持范围,建立资产管理行业人才数据库。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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