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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等行为 众惠相互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67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5-24 17:13:57

◎经查,众惠相互存在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财务负责人未取得任职资格但实际履职等行为。对于上述两项行为,银保监会对众惠相互罚款54万元,对李静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俞伟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杨沛栋警告并罚款1万元。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近期,银保监会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存在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财务负责人未取得任职资格但实际履职等违法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众惠相互成立于2017年,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主营业务包括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

具体来看,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是指2016年9月29日,众惠相互(筹)向原中国保监会提交《关于众惠相互开业的请示》(众惠相互筹〔2016〕15号)及相关材料,其中《借款承诺书》《初始运营资金借款来源承诺书》等文件显示,出借人上海烜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属于向他人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经查,上海烜裕缴存的初始运营资金9000万元中有8264万元为借款。直至2018年2月上海烜裕才分笔还清上述借款。

开业请示由众惠相互董事长李静签发,李静同时是上海烜裕的法定代表人。李静在明知上海烜裕初始运营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作为董事长签批开业请示,提交相关借款承诺,对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众惠相互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涉及财务负责人未取得任职资格但实际履职。具体来看,杨沛栋作为众惠相互财务负责人,于2017年6月22日签署了《众惠相互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13日止期间开办费报表及鉴证报告》,于2018年1月22日签署了众惠相互《偿付能力季度报告(2017年第4季度)》。截至检查日,杨沛栋未取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而杨沛栋在任职资格未被核准的情况下,作为财务负责人签署文件;时任总经理俞伟主管人事工作,在已知杨沛栋任职资格未被核准的情况下,允许其作为财务负责人签署文件。杨沛栋和俞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上述两项行为,银保监会对众惠相互罚款54万元,对李静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俞伟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杨沛栋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一季度保险业务收入2.6亿元

作为国内第一批试点的相互保险社,众惠相互的经营状况较为稳定,但由于尚处于初期,所以还未实现盈利。

数据显示,2020年度,众惠相互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4704万元。其中,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55258万元,信用保证保险实现保费收入6616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775万元,其他险实现保费收入1056万元。去年众惠相互实现净利润-1859万元,其中,保险业务亏损总额7992万元,综合投资收益5941万元,其他收益12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8万元,营业利润-1857万元;营业外支出2万元。

最近一期偿付能力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众惠相互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6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72.87%,最近一期风险评级为A。众惠相互表示,根据2017年度监管机构SARMRA评估给定的意见,结合2018至2020三个年度SARMRA自评估结果,众惠相互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压力测试、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逐步提升,但仍需完善。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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