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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拟发百亿中小银行专项债 用于新设省级城商行资本金出资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5-13 23:09:05

◎辽宁省将发行总额为100亿元的专项债,全部用于新设的省级城商行资本金出资。

◎债券发行文件显示,注资并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后,新城商行资产规模预计约为2599亿元。

每经记者 张祎    每经编辑 廖丹    

继山西省成功以153亿元专项债用于注资新设立的山西银行后,辽宁省也计划以百亿债券募资支持新省级城商行的设立。

5月12日,辽宁省财政厅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系列相关文件显示,辽宁省将发行总额为100亿元的专项债券,用于新设的省级城商行资本金出资。

从项目计划看,辽宁省政府已于今年3月批复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控”)发起设立新城商行,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通过辽宁金控注入新城商行。

值得一提的是,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显示,本次辽宁省将新设一家城商行,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虽然相关文件对拟合并的两家城商行的具体名称未作具体披露,但透露了注资完成后的新城商行资产总额,预计约为2599亿元。

百亿募资投向新银行,辽宁金控将成股东

5月12日,辽宁省财政厅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以下简称“2021辽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一系列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显示,经过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辽宁省财政厅将于5月19日招标发行2021辽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计划发行量为100亿元,期限为10年期,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存续期第6~10年每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募集资金的用途上,据《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本期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将由辽宁金控注入到新城商行,用于其资本金。

据披露,2021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已下发《关于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新银行的批复》,批复同意辽宁金控发起设立新银行。这也意味着,辽宁省新设省级城商行一事不但已进入具体运作阶段,而且辽宁金控将成为这家新银行的重要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辽宁金控于2019年12月18日正式注册成立,是由辽宁省政府出资并全资控股的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注册资本200亿元。其宗旨是整合优化辽宁省的金融资源,实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

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定位,辽宁金控正努力构建金融股权管理、政府投资基金、金融基础设施与服务三大功能板块,实现多牌照经营,从而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实际上,通过发行专项债为城商行改革提供资金支持,近来便有先例。

2020年底,153亿元规模、10年期限的“2020年山西省政府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六期)”发行完毕,募资用于注资由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5家城商行合并新设的山西银行。

和辽宁省运作方式相同的是,山西省也是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以间接入股的方式向新设城商行注资,补充其资本金。

最终,山西银行于今年4月28日挂牌开业,注册资本近240亿元。其中,山西金控间接持有山西银行超140亿股股份,占山西银行总股份近60%。

吸收合并两家银行,注资后总资产约259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年初,市场便已传出辽宁将成立一家省级城商行的消息。

彼时,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通过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商行。

但是,从此次债券发行文件披露信息看,辽宁本次新设城商行,待吸收合并的城商行只有两家。

《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显示,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有效推进辽宁省城市商业银行改革,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挖掘地方潜力,新设一家城商行,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通过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商行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改革,夯实城商行发展基础,更好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辽宁省共有15家城商行,分别是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大连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阳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盘锦银行、营口沿海银行。其中,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已于H股上市。

虽然本期债券发行文件并未透露待合并城商行的具体名称,但在债券财务评价报告中透露了新城商行的资产规模。根据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财务基础数据进行测算,注入资本金并完成吸收合并两家银行后,新城商行资产总额约为2599亿元。

财务评价报告显示,本期专项债券资金的还本付息来源为辽宁金控所持有新城商行股权分红收入、股权增值、股权转让收入及其他收入。

报告中称,结合我国近三年城商行平均资产年增长率以及新城商行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分红比例,预计10年间新城商行股利分配额约为157.06亿元,债券存续期间,辽宁金控持有的新城商股份可实现分红收入57.72亿元。

另外,为保障专项债券及时安全退出,辽宁金控将在债券存续期第6年开始,每年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其所持新城商行股份。存续期内,股权增值收入预计约31.87亿元,股权转让退出收入预计为100亿元。

报告表示,综上测算,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及现金流入将达到189.59亿元,对本期债券本息132亿元的覆盖倍数为1.44倍,能够满足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要求,并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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