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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去年营收与利润双降 收9笔环保罚单未进行详细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4-23 18:10:27

◎对于2020年营收与利润双降的原因,河钢股份在之前的业绩快报中给出的解释是:受新冠疫情及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的影响,公司2020年产品销售量同比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同比大幅下降。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魏官红    

作为钢铁巨头河钢集团旗下的上市平台,河钢股份(000709,SZ)披露了2020年业绩,虽然整体数据不错,却也面临营收与利润双降的尴尬。

4月23日,河钢股份发布的2020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076.57亿元,同比下降11.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98亿元,同比下降33.33%。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相比于钢铁行业2020年的向上走势,河钢股份营收、利润的双降颇显另类,除了受铁矿石等原材料涨价影响,旗下子公司的搬迁也成为影响业绩的一个因素。

业绩承压的同时,河钢股份在环保方面也有不容回避的问题。年报显示,在环境保护相关情况一项,2020年,河钢股份共收到行政处罚9笔,罚款金额100万元。

唐钢搬迁影响显现

河钢股份在年报中提到,2020年,钢铁行业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环保压力上升等困难,行业总体呈现相对良好的运行态势,但是受原料价格明显上涨的影响,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滑。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钢铁行业在工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主要原料的铁矿石,却主要依赖进口,2020年铁矿石价格上涨,也让钢铁企业业绩承压,但大多并未出现河钢股份“双降”的局面。

中钢协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重点统计钢铁企业销售收入47033亿元,同比增长10.86%;利润总额2074亿元,同比增长6.59%;平均销售利润率4.41%,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

相比于国内重点钢企的总体表现,2020年,河钢股份产铁2629万吨、钢2510万吨、钢材2487万吨;生产钒渣21.4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7亿元,利润总额2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亿元。

仅从营收规模来看,河钢股份的利润金额显得有些不值一提。对于双降的原因,河钢股份在之前的业绩快报中给出的解释是:受新冠疫情及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的影响,公司2020年产品销售量同比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同比大幅下降。

事实上,作为河钢股份的重要组成部分,唐钢的搬迁,对这家公司乃至钢铁重镇唐山市的影响,可能仍会持续一段时间。

“在搬迁过程中,企业生产停滞、营收缩减,且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厂区重建中,这将使企业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若搬迁后恰逢市场低迷,将导致企业面临亏损风险。

河钢股份在公告中提及,唐山分公司是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之一,其关停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按照唐山分公司2020年8月底全部关停测算,预计2020年度公司将减少生铁产量182万吨、钢174万吨、钢材167万吨。

值得注意的是,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次搬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河钢股份于2020年4月份收购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乐亭)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为公司增加生铁产能732万吨、钢产能747万吨和钢材产能710万吨。

不过,与唐钢的既有产能相比,河钢乐亭还有一定差距。河钢股份披露的数据显示,唐山分公司拥有炼铁产能704万吨,炼钢产能684万吨,轧钢产能1100万吨。本次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除一冷轧厂等部分资产继续经营,其余资产均需关停。截至2020年3月31日,唐山分公司需关停资产账面价值为385亿元。

百万环保处罚未进行详尽披露

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唐钢的搬迁原因,更多源于环保因素。

去年12月30日,唐山市召开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在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项提到,当地2020年圆满完成省达炼钢、炼铁、焦炭、煤炭、火电产能压减任务;强力实施退城搬迁,如期关停唐钢本部、唐银;动态清零“散乱污”。钢铁企业由2015年底的35家减少到27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排放大户,河钢股份年报显示,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其重点排污单位具体包括唐山分公司、河钢乐亭、唐钢中厚板公司、邯郸分公司、邯宝公司、承德分公司。

这家有着地方国资背景的企业,理应在环保方面做好带头作用,不过,河钢股份却也面临着环保处罚的压力。

在2020年财报中所列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中,河钢股份称:“2020年,公司共收到行政处罚9笔,罚款金额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公司在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详细披露,河钢股份对于受处罚信息的披露只有上述20余字。

对于9笔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河钢股份方面,但公司证券部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听。

不过,相比于之前,河钢股份此次年报中20余字的表述,已经颇为难得。

2020年8月,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色江南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隶属于河钢股份的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等5家关联公司存在多条环境监管记录,这些环境处罚记录涉及废气、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罚款额总计达110万元。其中,邯宝公司的一条违法事实,涉及处罚金额为100万元,该条环保处罚由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

而在2019年年报中,河钢股份并未提及受处罚一事。在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超标排放情况”一栏,河钢股份均填写了“无”。同时,河钢股份在年报中明确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2017年12月发布的《年报准则》和《半年报准则》明确提出了分层次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即要求重点排污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其他上市公司执行“遵守或解释”原则,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的信息。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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