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热评

每经网首页 > 每经热评 > 正文

每经热评|严防证券集体诉讼出现执行难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4-20 09:07:44

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锦秋

4月16日,广州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4月8日投服中心接受56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本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经最高法院指定管辖,本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康美药业案)。

这意味着首单证券集体诉讼“落地生根”。根据广州中院公告,原告包括67名投资者,代表人包括投服中心,被告包括康美药业当时负有责任的董监高、康美药业、正中珠江、当时负有责任的注会及审计项目经理。有权索赔权利人范围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

值得关注的是,按4月17日康美药业发布的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0年度亏损约为244.8亿元到299.2亿元,由此可能导致资不抵债。因此,笔者认为,投资者发起集体诉讼索赔,重点追偿对象不应是康美药业,它或许没有能力承担兜底赔偿责任,追偿重点或应针对其他被告。按2005年《证券法》,董监高、中介机构应当与上市公司承担虚假陈述连带赔偿责任。所谓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只要任何一个被告具有赔偿能力,那么投资者群体都可向其主张赔偿责任,由此也将足额获得赔偿。为便于赔偿执行,笔者建议法院应该在诉讼判决中,根据各个被告在虚假陈述中的责任大小,明确各个被告的名义赔偿份额,但投资者若向某些具有资金实力的被告请求索赔,法院也应支持诉讼请求,在具有资金实力被告向投资者支付赔偿之后,可再向其他被告追偿。

对投资者而言,光有判决书还不够,关键是赔偿要能真金白银打到自己账户上,为此就要防止被告的老赖行为。

为惩治资本市场老赖,2018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实施细则》,规定资本市场老赖不能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和飞机,《细则》实施后一些老赖主动缴纳罚款。比较遗憾的是,《细则》针对的资本市场老赖,主要是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以及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的当事人;若资本市场被告不履行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义务,或许并不适用《细则》。为此,建议拓宽《细则》的适用范围,应包括资本市场所有的严重失信者。另外,对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行为,投资者和司法部门也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总而言之,监管部门、法院等要形成多方合力,防止证券集体诉讼法院判决出现执行难等问题,防止集体诉讼在“最后一公里”掉链子,推动判决真正落实到位。只有让虚假陈述主谋、参与者切实付出应有代价,才能形成惩戒效应,以儆效尤。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021-60900099转688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