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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放大招!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新规来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能代销,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25 19:14:15

每经编辑 张杨运

今天,《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

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在延续银行理财此前销售要求的基础上,对理财子公司的产品销售作出进一步明确。

意见稿中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理财产品应该去哪买、正规销售机构有哪些?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营业网点销售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手机银行APP)等自有的电子渠道销售理财产品

对于通过营业网点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办法》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在销售专区设置明显标识,并在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除非与投资者当面书面约定,评级为四级以上理财产品销售,应当在营业网点进行。

对于通过电子渠道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办法》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完整客观记录营销推介、产品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投资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确保能够满足回溯检查和核查取证的需要。

打破刚性兑付,不得直接或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

征求意见稿指出,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打破刚性兑付,不得直接或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

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办法》指出,未经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进行上岗资格认定并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人员不得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同时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对所有销售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

要求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宣传销售理财产品前进行自我介绍并告知信息查询和核实渠道,便于投资者查询核实,防止伪冒身份和虚假宣传。

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

宣传销售文本有这些规定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对本公司理财产品的全部宣传推介材料内容承担管理责任,未经银行理财子公司授权和审核同意,代理销售机构不得擅自设计、修改、增减任何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宣传推介材料的文字、数据、公式、表格、示意图等内容信息要素,不得制作分发。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统一编制本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和理财产品说明书。代理销售机构可以接受银行理财子公司委托编制代理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销售文件,并应当对其编制的销售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及时向银行理财子公司备案。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做出了哪些规定?

《办法》坚持“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的有机统一,推进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强化信息全面登记。一是厘清压实各方责任。

《办法》进一步厘清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权责,明确投资者义务与信息确认责任,压实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在理财产品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宣传销售文件制作、投资者与产品进行匹配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销售行为记录。强化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行为的记录和回溯,如: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完整客观记录电子渠道销售的重点环节,有利于在出现争议时厘清投资者与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之间的责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信息全面登记。依托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强化销售过程信息的匹配和登记,便利投资者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权威渠道查询核实,防范伪冒机构和人员销售虚假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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