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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注销50家私募管理人登记,多家机构背后闪现同一身影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19 11:48:30

昨日,中基协公布了注销50家私募管理人登记的名单。记者仔细梳理了这份被注销私募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名单,发现了一些熟悉的名字。

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肖芮冬    

昨日(12月18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公布了关于注销甘肃正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50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公告信息显示,这50家私募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50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18年3月27日,中基协发布了《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中基协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仔细梳理了这份被注销私募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名单,发现了一些熟悉的、来头不小的名字。而在几家机构背后,甚至出现了同一个身影。

“阜兴系”公司被注销登记

一度备受市场关注的阜兴系公司之一——中科阜兴资产管理(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阜兴),此次被监管注销了私募管理人登记。

公开资料显示,中科阜兴成立于2016年12月,股东为上海阜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科金控(桐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者的大股东为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旗下的全资孙公司,而“阜兴系”的实控人朱一栋则在中科阜兴担任着副董事长。

2018年10月,江西证监局曾经公布了一则处罚决定,称发现中科阜兴存在相关基金产品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以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科汇通曾因无法兑付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另一家引起记者关注的机构是中科汇通(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

启信宝数据显示,中科汇通是中科建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飞)的全资子公司,中科建飞则为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设)的全资子公司。据中科汇通官网介绍,其为中科建飞全资控股的投资平台,是中科院旗下唯一的私募资金平台。

不过就是这样一家机构,却在今年被曝出产品难以兑付、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

据媒体报道,2017年七八月间,199名投资人与中科汇通签订了一份基金合同,用以其子公司上海隆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隆荣)入股其兄弟公司上海远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牟置业)。最终,199名自然人投资者实际筹集出资4.5亿元。不过一年之后基金到期,远牟置业的股权并未发生变更,投资人股权投资最终落空。而在该基金逐步到期之时,中科系企业已出现大面积债务违约,担任回购义务的中科建飞却以股东发生变化为由,推迟了回购义务。

就在昨天,这家公司正式被监管注销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又一家“中科系”私募被注销

中科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桐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中科金控),是这张名单中第三家“中科系”公司。

据了解,这家机构成立于2016年底,大股东上海中科浩飞物流有限公司同样是中国科学院行管局旗下的全资孙公司。至此,中科院行管局旗下已经有三家机构登上了中基协本次公布的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名单。

自2018年5月起,中科建设及旗下诸多子公司发生了债务兑付违约;2019年11月21日,中科建设进入预重整;2020年4月16日,中科建设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根据此前媒体的公开报道,截至今年3月下旬,中科系共收到740份债权申报,涉及债权人2035名,申报总额699.23亿元,且其中500多亿元债务,中科建设找不到对应的台账。

上海威丰股权公司集资诈骗案迎来一审宣判

裁判文书网显示,今年初,上海威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威丰股权)等公司集资诈骗案迎来了一审宣判。

法院文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3年~2015年,被告人韩海湧先后设立并实际控制被告单位上海威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威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威丰股权等公司,且在上海开设多家理财门店,招揽客户。2013年3月~2018年5月,韩海湧为谋取非法利益,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投资项目并夸大盈利能力,并以本金利息绝对有保障、具有IPO上市可能,以6%~12%的年化收益、返款及超额利息等为诱饵,公开向9700余名投资人共计非法集资37.31亿余元,所得资金汇集至韩海湧控制的银行账户内,由被告人黄意等人按韩海湧指令支配使用。

截至案发,上述非法集资所得款项,除26.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返款外,其余钱款被用于各项运营费用、支付高额业务提成等,仅少量资金用于投资经营、对外放贷等,共造成5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10.56亿余元。

最终,上海一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上海威丰股权等人民币2000万元~5000万元不等罚金、被告人韩海湧等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30万元~1000万元不等罚金。而在昨日,上海威丰股权也正式被监管注销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且不得再重新登记。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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