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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新材13.8亿应收票据“迷雾重重”(下):供应商背后现多位重名者,重组期间未披露交易方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07 23:17:45

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编辑 张海妮    

在《德威新材13.8亿应收票据调查(上)》中,逾期未兑付应收票据方中,有的和德威新材实际控制人之间有债务担保,更有时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实控人兄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连日调查还发现,还有应收票据方曾经的年报登记地址在德威新材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集团)办公地。德威新材应收票据方及预付款方背后股东、高管现多位同名者。

因一纸裁决书,德威新材控股股东、实控人同一供应商的债务担保也被揭开。一起浮出水面的还有原告——德威新材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之一,但上市公司并未披露相应的经济纠纷诉讼。

除计提坏账的应收票据方外,德威新材一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方也是“迷雾重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应收账款方的通信地址和德威新材子公司一致,且在商标和软件著作权上有交叉。

德威新材应收票据主要出票人背后股东、高管还出现同名者,甚至还有与上市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同名的人 杨靖制图

供应商背后现多位重名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连日调查发现,德威新材应收票据主要出票人过往通信地址与德威新材控股股东德威集团重复,部分出票人还与德威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的民间借款相互担保。同时,上述企业背后股东、高管还出现同名者,甚至还有与上市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同名的人。

先从德威新材预付款方——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尔普斯)说起。

菲尔普斯现任两大股东是施建华和秦伟,分别持股70%、30%。然而在2015年年报中,菲尔普斯两大股东是施建华、张禹成,后者持股30%。

同时,苏州隆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隆阁)的地址和菲尔普斯一致。苏州隆阁的两大股东是汤永贤、施健荣,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2015年,苏州隆阁的两大股东分别是薛启红、张禹成,认缴出资额对应的比例分别是30%、70%。2017年7月28日,苏州隆阁股权变更记录显示,薛启红退出股东名单。根据启信宝的信息,薛启红曾经是苏州隆阁的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菲尔普斯所在“1105”室的一份电费缴纳记录,今年9月缴纳电费的单位抬头是“苏州隆阁新材料有限公司”,签字人是“周X”,当月缴纳电费123元。

既然1105室是菲尔普斯的办公地,为何由苏州隆阁缴纳电费,且缴费单位是后者?记者从菲尔普斯所在汇金大厦前台工作人员处得知,菲尔普斯是新进来的,以前是苏州隆阁。

12月5日,记者拨通了菲尔普斯2014年年报中登记的电话(以下为电话采访内容)。

问:你们和苏州隆阁是一家公司吗?答:你问我,我不知道。

问:你不是苏州菲尔普斯的吗?答:但不是我在弄,我不知道。

问:您的名字是什么?答:我姓施。

问:你是施建华吗?答:对。

问:你不是它的股东吗?你怎么不知道?答:因为不再管这个事的。

问:你们和德威有没有关系?答:跟德威有关系的。

问:什么关系?答:业务上有往来的。

问:你们是给德威开过一个商业承兑汇票吗?答:我不知道,另外有一帮人在弄的。

12月6日,记者拨通了苏州隆阁2018年年报上的电话(以下为电话采访内容)。

问:你们和苏州菲尔普斯是一家吗?答:不是一家。

问:你们是一起办公吗?答:没有。

问:那为什么楼下物业说你们的办公场所之前叫苏州隆阁,之后新搬进来叫菲尔普斯?答:我不清楚,可能是中介公司挂的注册地,我们跟它没有关系。

问:您知道德威新材吗?你们和他们有业务往来吗?答:没有。

问:你们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是吗?答:没有,我们本来做的东西都不一样的。

值得一提的是,常州诺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德)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也是薛启红,该公司是德威新材的控股子公司。

苏州德都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都特)的总经理、执行董事、股东是施健荣,与苏州隆阁股东重名。德都特的前身是苏州德都实业有限公司,截至10月31日,德威新材对其的应收票据逾期金额为1.15亿元。

根据第三方查询软件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2018年9月13日,苏州隆阁的监事是吴振刚。而德威集团及其多家控股子公司(包括德超制冷)的监事也叫吴振刚。

同菲尔普斯联系电话相同的是江苏珑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珑港)。该公司2019年年报中登记地址也与菲尔普斯相同。而2015~2018年,江苏珑港年报中登记地址也是德威集团所在地。张禹成曾是这家公司的股东。该公司现在的第一大股东是顾家龙,持股比例为90%。

2019年10月至12月,德威新材收到上海舟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惟实业)开具的多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2.36亿元。舟惟实业的第一大股东也叫顾家龙,持股90%。

顾家龙还是正威科技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正威科技则是德威新材的应收票据方。德威新材提到,由于正威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顾家龙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令。但事情起因还是正威科技和顾家龙卷入了德威集团、周建明的民间借贷。

记者曾到正威科技之前的住址,打听顾家龙和德威集团的关系,该处保安表示:“很多事情不好给你说,反正现在顾家龙不在这里。”

需要注意的是,扬州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江润)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汤永贤和苏州隆阁的第一大股东汤永贤同名。

目前,尚无法证实上述重名者——顾家龙、张禹成、吴振刚、施健荣、薛启红、汤永贤,分别是同一个人。

穿透股权可以发现,苏州中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濠)是扬州江润唯一的股东。苏州中濠还和安徽科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正新材料)共同投资了安徽科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正供应链)。科正供应链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是钟平,第二大股东是钟平控股的科正新材料。

不难发现,德威新材两大应收票据方——科正新材料和乾威电气,背后都出现了钟平的影子。

实际上,钟平曾经和周氏兄弟发生过多次股权交易。

一个是乾威电气。公司招股书曾披露,周建良实际控制乾威电气,乾威电气的股东赵红英、贡瑞华、方之川、杨宝根于2009年8月12日分别将持有的15%、13.4%、6.6%、5%的股权转让给钟平。钟平当时还是乾威电气的技术顾问。

另一个是德威新材曾经的第一大客户上海世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恩)。2007年11月12日,周建明和周建良与陈伟、钟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原始出资额分别将持有的上海世恩90%和10%的股权转让给陈伟和钟平。德威新材于2010年过会,上海世恩于2011年3月16日注销,当时曾引发媒体质疑。

钟平的住址为太仓市沙溪镇沙南东路8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是一个比较旧的住宅小区,而沿着沙南东路朝99号方向走,约一公里就能到德威新材曾经的老厂区。

应收账款坏账方跟控股子公司同一地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德威新材去年就出现商业承兑汇票无法兑现,进而对应收货款坏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根据德威新材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德威新材将从山东中州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电缆)收到的1603.68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转回应收账款核算,并对账面应收货款6491.91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德威新材当时了解的情况,中州电缆可用于偿还无抵押、担保、质押债务的资产不足以偿还相应债务。

中州电缆的第一大股东是严亚明,持股比例为58.25%。山东中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电力)是德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它的经理也叫严亚明。在对德威新材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深交所曾问及此事。德威新材的回复是,中州电力与中州电缆为关联方关系,但是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德威集团并不存在关联关系。

而在2019年年报中,德威新材披露中州电缆1.49亿元应收账款全部计提坏账损失。

2019年,德威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36亿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18亿元。其中,德威新材对苏州中炎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炎工业)的应收账款为494.98万元,全部计提坏账损失。

德威新材在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提到,德威新材对中炎工业的债权主要形成于2018年度。由于公司判断中炎工业生产经营出现异常,无法偿还相关债权,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记者调查发现,中炎工业与德威新材子公司苏州工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讯科技)的通信地址及2019年年报登记的电话、邮箱完全一致。

中炎工业的总经理是张永斌,监事是宋玲玲。这家公司的两大股东分别是苏州中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黄投资)和苏州钱塘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钱塘疆),这两家股东的通信地址和工讯科技一样,电话、邮箱和2019年年报记载的一样。

根据工商变更记录,2019年2月15日,中炎工业的法定代表人从张晶晶变更为张光起。2019年3月4日,中黄投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由张晶晶变更为张光起,且张晶晶退出股东之列。2019年4月8日,张晶晶不再是钱塘疆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工讯科技现在的法定代表人也叫张晶晶,并且还是持股39.6%的第二大股东。德威新材则持有工讯科技60%的股份。

目前,尚无法证实上述两个同名的张晶晶是同一个人。

上述公司登记的通信地址是太仓市娄东街道北京东路88号东P幢。这也是中炎工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登记的地址。11月中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该处,这里是太仓软件园。东P幢门前有一个牌子,上面显示的是苏州工讯科技有限公司,总共有四层,第一层是前台,第二层是一家卖叉车的企业,第三层是工讯科技所在地,第四层是健身房。第三层只有一个出入的小门,进门之后就可以看到大办公室。而在健身房,记者看到了工讯科技的授权证书,而授权证书旁有两个奖杯。这两个奖杯上均刻有中炎易询足球俱乐部。

2015年,德威新材投资工讯科技,自此完成控股,握有60%股权。在当时的公告中,德威新材介绍了工讯科技的工业产品电商平台“中炎易迅(疑为询)”。

记者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检索发现,2017年7月28日,工讯科技登记了中炎易询应收账款管理系统、考勤管理系统等多款软件著作权。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18年7月27日的商标转让/移转公告,工讯科技将“中炎易询”的商标转让给了中炎工业。

记者查询中炎工业的专利信息发现,2018年2月6日,中炎工业分别申请了“一种倒三轮货物运输设备”“一种防滑手套”“一种便携式货物装卸装置”三项发明专利。在上述申请信息一栏里,发明人之一是张晶晶。

也就是说,工讯科技有中炎易询的多项软件著作权,中炎工业却有中炎易询的商标。那么,中炎易询到底是谁的?

根据2013年9月6日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炎易询最初的申请人是苏州中炎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2月6日,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发生变更,由苏州中炎工贸有限公司变为工讯科技。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5年3月25日,苏州中炎工贸有限公司更名为工讯科技。

记者从工讯科技一家合作方了解到,中炎和工讯科技是一家。不过该合作方并未说明他口中的“中炎”是工讯科技的前身“苏州中炎工贸有限公司”,还是中炎工业。

11月25日,记者致电工讯科技,欲了解中炎工业和工讯科技的关系。“我们没有关系。”对方表示。记者进一步表达核实信息的诉求,对方表示:“那为什么要核实?我们企业跟你有什么关系?”

对方还称:“我们不是上市公司。”当记者解释,工讯科技是德威新材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体系。对方又表示:“你管到我们干什么呢?你是记者,那你也别管到我们这里呀。”随即对方匆匆挂断电话。

重组交易方诉讼未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应收票据方与周建明、控股股东互为担保方的借款合同,还牵出德威新材未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披露实际控制人和交易方的过亿经济纠纷。

2019年12月2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德威集团、周建明被法院要求向江阴华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企业)偿还本金1.82亿元。正威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二审民事裁定书,德威集团因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出上诉。因德威集团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申请处理,最终仍按照一审判决执行。

华能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瞿建华。华能企业、瞿建华正与德威新材进行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简单回顾其中过程:2017年8月德威新材披露拟收购公告,将以4.8亿元现金收购华能企业持有的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和时利)60%股权。

在德威新材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瞿建华、姚丽琴、华能企业与德威新材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瞿建华、姚丽琴承诺,在华能企业收到德威新材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后12个月内,将出资不低于3亿元购买德威新材股票,并在购买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锁定,锁定期3年。

2019年5月25日,瞿建华、姚丽琴、华能企业向德威新材提交函件,表示不再履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项下购买德威新材股票的义务。华能企业、瞿建华、姚丽琴因此还受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今年,华能企业、瞿建华、姚丽琴完成了股票购买承诺。

2017年12月20日,也就是和时利6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德威集团作为借款人,华能公司作为出借人,周建明作为丙方签订《还款协议》一份。其中载明,华能企业根据2017年10月24日签订的《关于共同投资收购Global Arlington S.L,100%股权并购基金之合作协议》出借了1.82亿元给德威集团,均由江阴中基化工有限公司代汇给德威集团。因德威集团、周建明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华能企业诉至法院。

尔后,华能企业要求法院冻结德威集团、周建明、正威科技银行存款2.4亿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根据2019年12月21日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德威集团和周建明被要求向华能企业归还借款本金1.82亿元及相应利息。

而就在2018年5月3日,德威新材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德威新材拟收购和时利剩余40%股权,评估增值率达143.62%。本次交易方包括冯放、瞿一锋、姚丽琴、华能企业等。2018年5月23日,德威新材回复问询函时表示,德威集团与华能企业之间存在正常的付息商业借贷关系,而且德威集团的借贷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等特定关系。截至2018年10月22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德威新材已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4987万元。

梳理时间线不难发现,华能企业是在2018年8月30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德威集团、周建明、正威科技银行存款2.4亿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时间是在2019年3月11日,判决时间是2019年4月26日。

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交易的相关主体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应该不存在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然而,在之后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中,德威新材并未披露华能企业的诉讼事项。

“对于上市公司信披要求来说,上市公司实控人与交易方的诉讼并不属于需披露的重大诉讼。”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对上市公司而言,实控人和交易方的诉讼无论是否重大都未被纳入信披范围,“但由于德威新材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对于该公司还有一些特殊(信息)披露要求,股价敏感信息都需要披露。而且实控人、交易方都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上市公司实控人与交易方有经济纠纷的官司,重组是否应该暂缓?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对此表示,“应该暂缓重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华能企业电话,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实习生范芊芊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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