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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需提交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04 20:19:16

每经记者 朱成祥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2月4日晚间,上交所官网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上交所表示,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持续推进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

上交所表示,《审核规则》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新证券法规定;二是与新修订、新发布的其他规则衔接;三是其他修改,对上市委暂缓审议的情形、时间及次数作出明确规定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照新老版本《审核规则》时发现,二者在十九条关于科创板定位上有所区别。原有《审核规则》要求“发行人应当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

而修订后的《审核规则》要求:“发行人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和科创属性要求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并提交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和科创属性要求等事项进行专业判断,并出具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意见。”

简而言之,新版本要求发行人需要提交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而保荐人也需要出具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意见。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记者表示:“这样做(提交专项说明)可以让科创板定位的边界更加清晰,是制度上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与创业板服务于‘三创四新’企业不同,科创板定位的标准描述比较宽泛。由于每一个发行人各自内部情形不一样,有必要让发行人陈述哪一项达到了科创板的产业门槛标准。让发行人来说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理由,为什么可以上科创板,而不选择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这样能够令科创板的市场特色更加明细化,从而(在未来)形成一种规则导向和示范效应,区别两大(注册制)阵营。让后面的(拟IPO企业认识到)哪些企业该上科创板,哪些企业该上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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