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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巨头纠纷案判了!字节跳动副总裁发文“补刀”,百度:将提起上诉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02 15:51:56

每经编辑 程鹏    

11月30日,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12月1日,百度针对与今日头条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结果作出回应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在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12月2日,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就“百度诋毁今日头条”发文称,“干预搜索引擎,诋毁今日头条并不是百度最恶劣的行为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百度不惜在刑事案中直接提供自相矛盾的两份证词,制造冤案,一家数百亿美金的美国上市公司在刑事案上涉嫌做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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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案情回顾:缘起搜索结果

百度与今日头条的此次纠纷发生于2018年,百度的爬虫在检索收录时监测到今日头条的官网存在不稳定状态而自动对其进行了稳定性异常标注。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刚刚对此案件做出一审判决。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11月30日,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

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法院认为,百度针对特定关键词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干预,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因误导用户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百度回应: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

针对与今日头条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最新判决结果,据证券时报,百度方面表示,“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在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百度方面称,对存在风险、仿冒、不稳定等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是搜索及安全领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一视同仁。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百度指出,对可能被劫持、恶意篡改、访问状态不稳定的网站进行安全识别和风险提示,是当前互联网及安全领域的通行做法。除百度外,Google、搜狗、金山、360等搜索、浏览器及安全杀毒产品都会采用此类做法,其中因此产生纠纷的也不在少数。2006年,Google曾因宝马使用作弊手段提高自身搜索引擎排名,宣布在德国主网站将其封杀。大众熟知的360手机卫士也曾因标注功能引发司法纠纷,最终法院判决360公司胜诉。

字节跳动李亮回应:

百度曾在刑事案上涉嫌做伪证

12月2日,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就“百度诋毁今日头条”发文称,“干预搜索引擎,诋毁今日头条并不是百度最恶劣的行为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百度不惜在刑事案中直接提供自相矛盾的两份证词,制造冤案,一家数百亿美金的美国上市公司在刑事案上涉嫌做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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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2小时之后,李亮又接连发了一文称,百度公司侵犯我个人名誉权,距离终审判决已经21个月了,百度仍然据不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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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证券时报、人民法院报、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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