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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就人身险保单质押贷款新规征求意见 不得用于房产和股票投资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0-29 22:05:38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段炼    

10月29日,银保监会就《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随着人身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不断增长,而为完善监管规则和内控规范,防控业务经营和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才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人身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而人身险公司开展的保单质押贷款是基于保险主业的一项附属业务,是为便利投保人而对其开展的保单增值服务。

因此,《征求意见稿》也主要围绕保单质押贷款定义、业务规则、管理要求等纬度入手,规范人身险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并进行记录。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此外,保单质押贷款申请办理时间应在保险合同犹豫期满后,贷款期限应在保单保险期间内,保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范了人身险公司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管理要求,包括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偿付能力及流动性管理、反洗钱及案件风险和内控要求等。对于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规定计提偿付能力最低资本,并达到相应资本要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立贷后管理体系、加强反洗钱和案件风险管理、完善内控体系、严禁监管套利等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遏制该领域的突出风险和问题。另外,将贷款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调整为12个月,避免投保人频繁贷款还款,且支付较高利息,突出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银保监会表示,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发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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