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热点

每经网首页 > 热点 > 正文

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2020-10-20 22:37:33

据人民日报微博10月20日消息,近日,自然资源部对《关于完善不动产登记的若干建议》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相关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责编 杜宇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