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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参与火爆可转债行情的股民们注意了:10月26日起需开通权限方可进行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9-24 12:48:55

据了解,今年7月下旬,沪、深交易所曾下发《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券商自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关于签署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相关通知。

每经记者 王海慜    每经编辑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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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日从多家券商处了解到,从今年10月26日起,普通个人投资者需在券商处开通可转债权限,方可进行可转债交易。而一些券商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今天已经通过发朋友圈等方式,向投资者宣传可转债权限的开通事宜。

据了解,今年7月下旬,沪、深交易所曾下发《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券商自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关于签署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相关通知。

10月26日起交易可转债需开通权限

图片来源:某头部券商APP

记者今日在某头部券商APP上注意到一则消息,消息称从今年10月26日起,个人投资者需开通可转债权限方可进行可转债交易,而专业投资者无需开通即可交易。

随后记者咨询了包括安信证券、中泰证券、东兴证券、长江证券等在内的多家券商之后了解到,这些券商都有上述关于可转债权限的要求。

中泰证券网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该公司的可转债权限在线开通功能已开发完成,预计今天可以上线。

图片来源:某券商营业部总经理朋友圈

记者注意到,一些券商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今天已经通过发朋友圈等方式向投资者宣传可转债权限的开通事宜。

图片来源:某头部券商APP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一番操作体验后发现,此次可转债交易权限的开通没有市值要求等门槛,投资者只需在APP上签署相关的风险告知书、风险揭示书即可完成在线开通。

来自监管部门统一要求

记者从上述多家券商的网金部门有关负责人了解到,今年10月26日起,个人投资者需开通可转债权限方可交易可转债是来自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

某大型券商有关人士介绍称,今年7月下旬,沪、深交易所曾下发《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券商自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关于签署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相关通知。


而对于各券商执行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时间,《通知》中也做了明确的要求。例如深交所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各项规定,根据《通知》附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修订相关办理流程,确保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技术系统改造,2020年10月26日实施前准备就绪。”

上交所的通知也要求各券商确保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技术系统改造、2020年10月26日实施前准备就绪。

今年上半年可转债的火爆行情让不少投资者印象深刻,可转债允许T+0、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交易特性也给游资提供了投机的土壤,而一些不谙可转债相关规则和交易风险的投资者也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有分析认为,此次交易所对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署,主要目的是向广大投资者宣传、揭示可转债的重要交易规则,帮助投资者规避相关风险。

例如,在交易所今年7月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中,就列举了有关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股、赎回等的一系列重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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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日从多家券商处了解到,从今年10月26日起,普通个人投资者需在券商处开通可转债权限,方可进行可转债交易。而一些券商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今天已经通过发朋友圈等方式,向投资者宣传可转债权限的开通事宜。 据了解,今年7月下旬,沪、深交易所曾下发《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券商自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关于签署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相关通知。 10月26日起交易可转债需开通权限 图片来源:某头部券商APP 记者今日在某头部券商APP上注意到一则消息,消息称从今年10月26日起,个人投资者需开通可转债权限方可进行可转债交易,而专业投资者无需开通即可交易。 随后记者咨询了包括安信证券、中泰证券、东兴证券、长江证券等在内的多家券商之后了解到,这些券商都有上述关于可转债权限的要求。 中泰证券网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该公司的可转债权限在线开通功能已开发完成,预计今天可以上线。 图片来源:某券商营业部总经理朋友圈 记者注意到,一些券商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今天已经通过发朋友圈等方式向投资者宣传可转债权限的开通事宜。 图片来源:某头部券商APP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一番操作体验后发现,此次可转债交易权限的开通没有市值要求等门槛,投资者只需在APP上签署相关的风险告知书、风险揭示书即可完成在线开通。 来自监管部门统一要求 记者从上述多家券商的网金部门有关负责人了解到,今年10月26日起,个人投资者需开通可转债权限方可交易可转债是来自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 某大型券商有关人士介绍称,今年7月下旬,沪、深交易所曾下发《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券商自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关于签署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相关通知。 而对于各券商执行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时间,《通知》中也做了明确的要求。例如深交所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各项规定,根据《通知》附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修订相关办理流程,确保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技术系统改造,2020年10月26日实施前准备就绪。” 上交所的通知也要求各券商确保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技术系统改造、2020年10月26日实施前准备就绪。 今年上半年可转债的火爆行情让不少投资者印象深刻,可转债允许T+0、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交易特性也给游资提供了投机的土壤,而一些不谙可转债相关规则和交易风险的投资者也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有分析认为,此次交易所对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署,主要目的是向广大投资者宣传、揭示可转债的重要交易规则,帮助投资者规避相关风险。 例如,在交易所今年7月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中,就列举了有关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股、赎回等的一系列重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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