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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创业板20%涨跌幅要来了,投资有哪些变化?基金涨跌幅会受何影响?这十六大要点都说清楚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8-19 19:03:01

实施注册制的首批新股将于8月24日上市,随着涨跌幅调整为20%,投资有哪些变化?基金涨跌幅会受何影响?我们总结了这十六大要点。

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肖芮冬    

下周,创业板注册制实施后的多只新股将首发上市,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就是涨跌幅将调整为20%。

届时,不仅是新股,存量的个股以及创业板相关的一些ETF、LOF基金,涨跌幅都同步调整至20%。

对于投资者来说,新的规则下,投资之前务必先看清楚这些变化。

要点一:涨跌幅变成20%

今年6月12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交易特别规定》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从时间上看,实施注册制的首批新股将于8月24日上市,也就是说,从8月24日开始,《交易特别规定》正式施行。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创业板个股的涨跌幅从原来的10%变成了20%。

要点二: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

规则变化之后,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前首日涨幅44%,次日起为10%。

要点三:单笔申报数量

1、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2、限价申报不超过30万股;3、市价申报不超过15万股;4、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要点四:连续竞价

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即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的98%。

关于连续竞价的“价格笼子”,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假设一位投资者想买创业板股票A,此时如果A股票的卖一价格为10元/股,则这位投资者的限价买入申报价格就不能高于“10*102%=10.2元/股”;如果想卖创业板股票A,此时A股票的买一价格为10元/股,则这位投资者的限价卖出申报价格就不能低于“10*98%=9.8元/股”。

如果申报价格超过上述范围,则这位投资者的申报价格不会即时参与竞价,也不会在即时行情中揭示,只有待价格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才会参与竞价。

要点五: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15:05~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深交所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盘后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要点六:临时停牌

1、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3、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要点七:龙虎榜

1、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

2、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3、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4、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举个例子,某只股票当日涨幅为11%,创业板综合指数涨幅为1%,则该股票当日的涨跌幅偏离值为10%。

当出现前三种情形时,将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位名称及买入、卖出金额;当出现第四种情形时,公布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位名称及买入、卖出金额。

要点八:严重异常波动时的披露

1、连续10个交易日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深交所将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要点九:纳入两融时间

规则变化之后,自上市首日起就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要点十:股票标识

“N”上市首日;“C”上市次日至第五日;“U”发行人未盈利;“W”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V”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要点十一:投资者门槛

规则变化之后,存量投资者不受影响,但需补签《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新开通需满足交易时间两年以及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而原来的规定是没有10万元的资金门槛,如果未满两年的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之后,冷静期为5个交易日,5个交易日后可交易;满两年的,冷静期为两个交易日,两个交易日后可交易。

要点十二:基金涨跌幅

下列基金竞价交易实行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一)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

(二)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要点十三:基金名单

深交所将向市场公布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的基金名单,目前尚未有具体名单出炉,《每日经济新闻》将持续跟踪报道。

要点十四:适用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针对改革后的创业板制定的特别规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的交易,适用该规定。

深交所表示,《交易特别规定》集中规定创业板差异性交易机制安排,《交易特别规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不一致的,优先适用《交易特别规定》。

要点十五:基金公司解读对市场的影响

浦银安盛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浦银安盛创业板ETF基金经理陈士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成功实施后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注册制实施后创业板将更好地承载支持创新创业、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功能,优秀科技企业及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并带来更多投资机会,增加板块整体配置价值。同时,随着退市制度的完善和注册制的实施,质地较差的公司以及壳公司的市场价值将下降,市场将更加关注公司的核心价值,有利于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在中国股票市场的普及。

诺德基金应颖:从中长期看,涨跌幅20%的交易政策的改变是资本市场又一改革,有利益长期入市资金进行配置管理。对投资而言,会需要投资人具备更高的投资水平,因为在高流动性和波动率的市场,股价较为充分的反应了公司本身的价值,而不是短期博弈的结果,这将有利于机构资金的布局,推动市场投资进一步向更专业,更机构的方向发展。

国寿安保策略研究员李博闻:在交易层面上,其实并不是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而且从过去一年多科创板运行情况来看,单日涨跌幅出现超10%的情况也非常有限。也就是说,虽然交易涨跌幅放开了,但是因为对投资者的要求门槛高了,参与者已经经过了筛选,因此不会导致交易出现特别剧烈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对于资本市场信号性的意义,比如注册制之后更多优秀公司的优胜,更多劣质公司的劣汰,可能才是对市场中长期更重要的一点。

要点十六:对基金产品的影响

华夏创成长ETF基金经理荣膺:对产品的影响主要体现为,ETF基金的净值、二级市场交易价格、ETF联接基金的净值的波动幅度都可能增加,对于ETF申购赎回时可以现金替代的创业板股票,基金管理人买入卖出被替代的证券价格波动幅度可能相应增加。

浦银安盛基金陈士俊:创业板涨跌幅扩大应该说对我们存量产品没有过大影响,当然,涨跌幅放大到20%,给个股投资带来了更大的波动风险,也会对基金流动性管理和精选个股提出更高的要求。

另外,市场交易规则变化后,一些系统参数会有所调整,但整体对现有产品影响较小,虽然创业板ETF涨跌幅度扩大,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创业板ETF的波动率就也会跟随放大,创业板ETF的波动更多地还是由指数成份股的表现所决定。

诺德基金应颖:对于基金而言,基金净值涨跌幅也变得更宽。对于投资者而言,基金投资亦需要日趋谨慎,真正具备研究及投资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或将获得更大的投资者认可。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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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创业板注册制实施后的多只新股将首发上市,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就是涨跌幅将调整为20%。 届时,不仅是新股,存量的个股以及创业板相关的一些ETF、LOF基金,涨跌幅都同步调整至20%。 对于投资者来说,新的规则下,投资之前务必先看清楚这些变化。 要点一:涨跌幅变成20% 今年6月12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交易特别规定》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从时间上看,实施注册制的首批新股将于8月24日上市,也就是说,从8月24日开始,《交易特别规定》正式施行。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创业板个股的涨跌幅从原来的10%变成了20%。 要点二: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 规则变化之后,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前首日涨幅44%,次日起为10%。 要点三:单笔申报数量 1、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2、限价申报不超过30万股;3、市价申报不超过15万股;4、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要点四:连续竞价 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即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的98%。 关于连续竞价的“价格笼子”,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假设一位投资者想买创业板股票A,此时如果A股票的卖一价格为10元/股,则这位投资者的限价买入申报价格就不能高于“10*102%=10.2元/股”;如果想卖创业板股票A,此时A股票的买一价格为10元/股,则这位投资者的限价卖出申报价格就不能低于“10*98%=9.8元/股”。 如果申报价格超过上述范围,则这位投资者的申报价格不会即时参与竞价,也不会在即时行情中揭示,只有待价格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才会参与竞价。 要点五: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15:05~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深交所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盘后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要点六:临时停牌 1、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3、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要点七:龙虎榜 1、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 2、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3、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4、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举个例子,某只股票当日涨幅为11%,创业板综合指数涨幅为1%,则该股票当日的涨跌幅偏离值为10%。 当出现前三种情形时,将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位名称及买入、卖出金额;当出现第四种情形时,公布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位名称及买入、卖出金额。 要点八:严重异常波动时的披露 1、连续10个交易日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深交所将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要点九:纳入两融时间 规则变化之后,自上市首日起就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要点十:股票标识 “N”上市首日;“C”上市次日至第五日;“U”发行人未盈利;“W”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V”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要点十一:投资者门槛 规则变化之后,存量投资者不受影响,但需补签《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新开通需满足交易时间两年以及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而原来的规定是没有10万元的资金门槛,如果未满两年的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之后,冷静期为5个交易日,5个交易日后可交易;满两年的,冷静期为两个交易日,两个交易日后可交易。 要点十二:基金涨跌幅 下列基金竞价交易实行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一)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 (二)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要点十三:基金名单 深交所将向市场公布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的基金名单,目前尚未有具体名单出炉,《每日经济新闻》将持续跟踪报道。 要点十四:适用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针对改革后的创业板制定的特别规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的交易,适用该规定。 深交所表示,《交易特别规定》集中规定创业板差异性交易机制安排,《交易特别规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不一致的,优先适用《交易特别规定》。 要点十五:基金公司解读对市场的影响 浦银安盛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浦银安盛创业板ETF基金经理陈士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成功实施后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注册制实施后创业板将更好地承载支持创新创业、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功能,优秀科技企业及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并带来更多投资机会,增加板块整体配置价值。同时,随着退市制度的完善和注册制的实施,质地较差的公司以及壳公司的市场价值将下降,市场将更加关注公司的核心价值,有利于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在中国股票市场的普及。 诺德基金应颖:从中长期看,涨跌幅20%的交易政策的改变是资本市场又一改革,有利益长期入市资金进行配置管理。对投资而言,会需要投资人具备更高的投资水平,因为在高流动性和波动率的市场,股价较为充分的反应了公司本身的价值,而不是短期博弈的结果,这将有利于机构资金的布局,推动市场投资进一步向更专业,更机构的方向发展。 国寿安保策略研究员李博闻:在交易层面上,其实并不是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而且从过去一年多科创板运行情况来看,单日涨跌幅出现超10%的情况也非常有限。也就是说,虽然交易涨跌幅放开了,但是因为对投资者的要求门槛高了,参与者已经经过了筛选,因此不会导致交易出现特别剧烈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对于资本市场信号性的意义,比如注册制之后更多优秀公司的优胜,更多劣质公司的劣汰,可能才是对市场中长期更重要的一点。 要点十六:对基金产品的影响 华夏创成长ETF基金经理荣膺:对产品的影响主要体现为,ETF基金的净值、二级市场交易价格、ETF联接基金的净值的波动幅度都可能增加,对于ETF申购赎回时可以现金替代的创业板股票,基金管理人买入卖出被替代的证券价格波动幅度可能相应增加。 浦银安盛基金陈士俊:创业板涨跌幅扩大应该说对我们存量产品没有过大影响,当然,涨跌幅放大到20%,给个股投资带来了更大的波动风险,也会对基金流动性管理和精选个股提出更高的要求。 另外,市场交易规则变化后,一些系统参数会有所调整,但整体对现有产品影响较小,虽然创业板ETF涨跌幅度扩大,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创业板ETF的波动率就也会跟随放大,创业板ETF的波动更多地还是由指数成份股的表现所决定。 诺德基金应颖:对于基金而言,基金净值涨跌幅也变得更宽。对于投资者而言,基金投资亦需要日趋谨慎,真正具备研究及投资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或将获得更大的投资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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