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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将加强监管:不得销售烟草、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重点查处虚构交易等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7-29 18:06:06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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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通过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或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烟草制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行商业推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发布。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发布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审查的广告,应严格遵守广告审查有关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不得以网络直播形式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发布前审查的广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目前网络直播营销中存在的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刷单炒信”、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电子商务法,重点查处虚构交易、擅自删除或编造用户评价、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等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售后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征求意见稿》则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查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产品质量法,重点查处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三无”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品等违法行为。

此外,对于网络直播营销中价格欺诈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显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法,重点查处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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