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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门: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提高违约处置效率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7-01 22:22:56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提高处置效率,《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支持各类债券市场参与主体通过合格交易平台参与违约债券转让活动,促进市场有效出清。同时,丰富市场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双方可以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债券置换、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并同时做好对相关债券违约处置的信息披露。

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张海妮    

债市“补短板”提速!据央行网站7月1日披露,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违约处置的基本原则,以及违约处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同时《通知》强调,建立健全受托管理人等投资者保护制度和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处置效率。此外,要加强监管协调,加大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力度。

健全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通知》提到,支持债券持有人充分利用集体行动机制维护合法权益,并且要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受托管理人制度、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 

具体而言,鼓励熟悉债券市场业务、具备良好风险处置经验或法律专业能力的机构担任受托管理人,同时,债券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中明确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及违反受托管理协议的责任等事项。

另外,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募集文件中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事项、召集、召开、决议生效条件与决策程序、决议效力范围等事项。鼓励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对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影响程度,建立分层次表决机制,提高债券持有人会议决策效率。 

平安证券分析师张君瑞等人在研报中指出,上述两个制度是集体行动的必要安排。债券投资人较为分散,采取一致行动的成本较高,对债务人监督的成本高,因此有必要通过持有人会议协调自身诉求并实现集体对外表达,也有必要选出统一的代理人来代表投资人行驶权利,并代理诉讼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提高处置效率,《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支持各类债券市场参与主体通过合格交易平台参与违约债券转让活动,促进市场有效出清。同时,丰富市场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双方可以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债券置换、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并同时做好对相关债券违约处置的信息披露。 

此外,《通知》还提到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充分发挥衍生品的信用风险管理功能,鼓励市场机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推动信用衍生品流动性提升,促进信用风险合理定价。

强化中介机构问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也明确了违约处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主要涉及四个主体:(1)债券发行人。强化契约精神,积极履行清偿责任的义务,不得恶意逃废债或蓄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债券持有人。坚持投资者权益保护与投资者风险意识提高并重;(3)中介机构。明确建立中介机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风险揭示能力,强化担保、增信机构的履职责任;(4)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推进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 

其中,中介机构在勤勉尽责基础上,要提高对存续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评价和管理能力,同时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等参与债券违约处置的机构要做好利益冲突防范工作,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中介机构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披露,可能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中介机构还要履行回避义务。

此外,要强化担保和增信机构履职责任。支持专业的担保和债券信用增进机构为发行人提供信用支持。提供担保和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要按照约定,及时落实增信措施,履行代偿、流动性支持等担保或增信责任。提供债券信用担保或增信的机构要加强自身约束,维护市场秩序,杜绝“担而不保”等行为。 

监管方面,需要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推进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同时,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企业通报及惩戒机制,对蓄意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市场融资。对恶意逃废债的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和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依法将其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为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带来积极信号 

近年来我国债券违约事件有所增多,债券违约进入常态化阶段。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NIFD)季报,2018年企业债券违约大幅增长,全年共有125只企业债发生违约,涉及规模1209.6亿元。而2015年~2017年企业债券违约规模总和仅有846亿元。2019年企业债券违约规模进一步上升,全年共179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违约规模达1444.1亿元。 

为了加快完善规则统一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相关政策依次落地。此次《通知》是去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靴子落地,而在去年底交易商协会也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配套政策,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及其配套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修订稿)》。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收益债分析师梅佳表示,此次《通知》的主要亮点在于破除信用债违约处置“难”的症结,提高违约债券的处置效率。作为新证券法的落地政策,《通知》聚焦于建立健全统一的债券违约制度框架,从完善违约处置机制、加强投资人保护的角度出发,从根源上打破市场上现存的恶性循环,为提高违约处置效率奠定基础,进而提升违约债券的回收比率,降低预期损失,修复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因此,《通知》有助于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提高信用债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截至2020年6月末,债券市场新增违约主体11家,较去年同期减少9家,违约风险在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创新的化债手段下得到缓和。不过,相比央企和国企,民企信用债利差始终处于高位,叠加下半年债券到期相对集中,《通知》的出台,可为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缓释带来积极信号。”梅佳进一步指出。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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