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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收受1185万元,热衷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重庆粮食集团原董事长王银峰受贿细节曝光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6-27 21:12:01

每经编辑 王晓波

据12309中国检察网,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粮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受贿案起诉书于近日披露。

起诉书显示,2001年至2018年的18年间,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副区长;江津区区委书记、区长;重粮集团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柯某某、李某某、傅某某、郭某某等12人的请托,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土地手续办理、项目规划评审、政策优惠、企业投资、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及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了帮助。

为此,王银峰先后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的财物人民币1176.7535万元、美金1.4万元,折合共计1185.33003万元。

受贿细节曝光,多个单笔受贿金额超百万

起诉书公布的受贿细节如下:

1.2002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副区长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房地产开发商傅某某的请托,为其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拆迁、配套费减免、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08年3月通过关系人历某某的账户收受傅某某所送的感谢费200万元。

2.2007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区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重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的请托,为其集团在江津双福新区的学院建设项目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09年11月收受郭某某所送的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

3.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投资开发的“江津***健康生态主题公园”项目在建设规划、土地价格、征地拆迁、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12年8月收受常某某所送的礼品宝石四颗(价值77.7535万元)。

4.2008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某的请托,承诺关照其在江津区**街道开发建设的******项目。为此,王银峰于2009年初在其办公室收受方某某所送的现金10万元。

5.2009年底,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江津区区委书记、区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重庆**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董事长柯某某的请托,为**集团在项目开发、手续办理、政策优惠等方面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11年6月、8月通过重庆**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某与柯某某采取签订虚假新产品研发合同的方式收受柯某某所送的感谢费共计400万元。此外,王银峰还于2014年9月决定**集团下属公司重庆*****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借款3亿元给**集团关联公司,帮助柯某某解决资金困难。

6.2013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胡某某的请托,为其职务调整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14年3月、2014年7月、2015年5月先后三次在境外收受胡某某所送的美金共计1.4万元(折合人民币85765.3元)。

7.2014年5月,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重庆**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的请托,承诺在重粮集团以后的工程发包中关照**集团,并收受其所送的现金6万元。

8.2014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青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与重粮集团下属企业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项目合作上谋取了利益。为此,王银峰于2015年底收受李某某以免除其弟弟王某甲债务的形式所送的感谢费300万元。

9.2014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中铁**局***指挥部总经理吕某某的请托,在**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发包中,为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项目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15年4月通过关系人来某某及其哥哥王某乙收受吕某某所送的现金30万元。

10.2015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河南同乡张某某的请托,为其承接重粮集团子公司重庆市***管理有限公司的*****供应中心项目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15年6月收受张某某所送的现金30万元。

11.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工程承包商陈某某的请托,为其承接重粮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及****工程等项目提供了帮助。为此,王银峰于2016年6月以借款的方式通过朋友黄某某收受陈某某所送的现金20万元。

12.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酒店经营商田某某的请托,承诺在**公司的酒店资产处理上给予关照,并收受其所送的现金3万元。

2018年底落马,2019年7月被“双开”,热衷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官方简历显示,王银峰,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河南尉氏人,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之前一直在河南任职,2000年12月赴重庆任职。

2018年12月29日,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重庆粮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7月8日,王银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当时的通报中称,王银峰理想信念丧失,政治上蜕化变质,大搞政治攀附,热衷于阅看、私藏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文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任职企业政治生态;罔顾中央三令五申,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公款购买高档酒水,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利用职权在职务调整中为下属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生活上腐化堕落;经济上贪婪成性,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王银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银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8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官方未披露王银峰获刑情况。

附王银峰简历:

王银峰,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河南尉氏人,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9—1983.08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系本科学习

1983.08—1986.08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工作

1986.08—1989.02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9.02—1993.05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3.05—1995.11河南省郑州市政府调研室副主任

1995.11—1999.07河南省郑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9.07—2000.03河南省郑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0.03—2000.12河南省郑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0.12—2006.04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06.04—2006.12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6.12—2007.02重庆市江津区委副书记

2007.02—2008.04重庆市江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8.04—2011.04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

2011.04—2013.08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8—重庆市粮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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