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重磅!国务院批复:撤蓬莱市、长岛县,设烟台市蓬莱区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6-22 11:18:31

每经编辑 彭水萍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22日信息显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19日印发《关于调整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6月5日,国务院以国函〔2020〕81号文件批复山东省,同意对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以原蓬莱市、长岛县的行政区域为蓬莱区的行政区域,蓬莱区人民政府驻登州街道钟楼东路1号(原蓬莱市政府驻地)。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山东省民政厅。

通知全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鲁政字〔2020〕87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国务院以国函〔2020〕81号文件批复我省,同意对你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以原蓬莱市、长岛县的行政区域为蓬莱区的行政区域,蓬莱区人民政府驻登州街道钟楼东路1号(原蓬莱市政府驻地)。

二、你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

三、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封面图片来源:蓬莱官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