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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11个多月后,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将于本月16日开庭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6-15 23:58:05

每经编辑 王鑫

在“沉寂”了11个多月后,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有了最新进展。

6月15日晚,新城控股公共关系部门相关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将于6月16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人士表示,“关于前任董事长个人案件的信息,以司法机关发布的信息为准。若公司收到相关信息,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会进行公告。”

此外,王振华的辩护律师表示,因涉嫌猥亵未成年人,此案不会公开审理。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2019年7月3日通报,2019年6月30日,普陀警方接到王女士报警。王女士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一酒店后,遭到一男子猥亵。2019年7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自首,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准逮捕。

事件发生后,王振华儿子王晓松上位接管旗下企业,接任新城控股、新城发展控股董事长、董事会主席。

2019年7月8日,上海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按照市政协委员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会议决定,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2019年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撤销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王振华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道德品质败坏,影响恶劣。根据《江苏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20年5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每经APP、江苏省人社厅、新京报、经济观察报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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