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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折腾为哪般?收上交所问询后,凯众股份四股东又签一致行动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5-22 16:57:36

每经记者 朱成祥    每经编辑 卢九安    

图片来源:摄图网

5月21日晚间,凯众股份(603037,SH)披露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0年1月19日,公司股东杨颖韬等八人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关系在2020年1月19日到期后解除。

旋即,凯众股份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核实并补充披露前述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到期不再续签的具体原因和主要考虑,并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对此,凯众股份回复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高效、透明。

然而,在回复解释为何不再续签的原因时,5月21日,凯众股份的另一份公告又称,股东杨颖韬、杨建刚、侯瑞宏、侯振坤四人决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回复问询,再签一致行动协议

据了解,2008年12月16日,杨颖韬、杨建刚、侯瑞宏、刘仁山、李建星、高丽、王亚萌、黄月姣、凌惠琴九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2017年,凌惠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一致行动人由九人变更为八人。

2020年1月19日,上述八人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从而解除了一致行动人关系。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前,八人合计控制(包括直接持有、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7.7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杨颖韬持有凯众股份20.8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余七名原一致行动人每人持股比例均不超过3%,与杨颖韬差距明显。不过,上市公司也表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将不存在《公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图片来源:凯众股份公告

随后,凯众股份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上交所《对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问询函》。

5月21日,凯众股份回复了上交所问询函,解释不再续签的原因包括“一致行动的阶段性历史使命已经实现,解除一致行动的客观条件成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高效、透明”等。

但凯众股份同时又公告称,公司股东杨颖韬、杨建刚、侯瑞宏、侯振坤于5月20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成为公司新的实控人,四人合计持股比例26.44%。与之前相比,原八名一致行动人中,杨颖韬、杨建刚、侯瑞宏签署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侯振坤为新增之人。

记者观察到,签署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四名股东,均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杨建刚为公司董事长,杨颖韬、侯瑞宏、侯振坤为公司董事。而未参与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五人中,李建星为公司监事;刘仁山为踏板业务总监;高丽为副总经理;黄月姣、王亚萌则并不在上市公司任职。

是否为了减持?

根据凯众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原一致行动协议解除相关方在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因此,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股东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股东前期承诺情况核实上述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是否为了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关承诺的情形。

据了解,原八名一致行动人中,李建星、刘仁山、侯瑞宏和王亚萌拟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均不超过50万股。四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图片来源:凯众股份公告

对于上交所相关问询,凯众股份表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李建星、刘仁山、侯瑞宏、王亚萌声明的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做出的承诺,不存在分散减持或存在规避减持股份相关承诺的情形。”

关于原八名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是否与减持有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5月22日致电凯众股份董秘办公室,不过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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