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债券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兴业银行、中信证券因不正当竞争被交易商协会警告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5-15 19:20:29

每经记者 冷辉    每经编辑 廖丹    

5月15日,交易商协会公告,其2020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兴业银行、中信证券两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予以警告,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交易商协会称,经查,两家机构在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过程中,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预计承销费收入明显低于两家机构核算的业务开展平均成本。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记者了解到,日前,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发展控股”)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最终确定中选单位为中信证券和兴业银行,承销费率仅有0.03‰,仔细一看,这竟是十万分之三,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舆论一片哗然。当日晚间,交易商协会表示,已对相关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除了海南发展控股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这一项目出现了超低承销费率之外,厦门特房集团日前公布的债券承销中标公示中,也有兴业银行、中信证券的身影,二者是同时出现,承销费率也更低。

4月24日,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中信证券联合体,承销费率低至千万分之一(0.00001%),这意味着1亿元的债券承销费仅有10元,还要两家机构分。根据公示结果,该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信建投和建行厦门分行联合报价为十万分之五(0.005%),第三中标候选人农行厦门分行和国泰君安的报价为万分之一(0.01%)。

2018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一份《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费情况行业通报》也揭示了市场上的低价承销费情况。通报显示,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90余家证券公司报送的697个公司债券项目,平均承销费率为0.44%,其中有52个公司债券项目未收取承销费,还有62个公司债项目的承销费率不高于千分之一,其中还包括21个公司债券项目承销费率低于0.01%,即在万分之一以下。

一位券商的资深债券业务人士此前对每经记者分析称,债券承销规模排名、维护客户关系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低报价的出现。

低价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4月30日,交易商协会组织承销机构代表起草拟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首批90家承销机构参加视频会议并现场签署《自律公约》。《自律公约》缔约机构有“十一个不”,包括“不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不承诺发行利率”等。

针对此次兴业银行、中信证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交易商协会表示,债券市场主承销商的职责非常关键。主承销商为争取市场份额,重视短期利益,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揽中不当低价竞争,影响执业质量,致使本来高执业门槛、高技术含量、高标准规范的债券承销业务低端化、廉价化、形式化,最终不仅会牺牲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还将损害市场稳健运行的根基。

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强化对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督导各类机构尽职履责、合规从业,对相关机构业务开展中出现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及时查处纠正、有效惩戒,严肃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中信证券 兴业银行 不正当竞争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