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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内斗门”落锤 将赔偿盼达用车7.83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5-12 14:57:17

每经记者 裴健如    每经编辑 范文清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海妮 摄

5月12日,力帆与盼达的“内斗门”终于迎来终结篇。

据力帆股份(601777,SH)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裁决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披露,其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于近日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2020 渝 仲裁字第 315 号)。按照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结果,力帆乘用车将向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盼达汽车)赔偿资产损失、营收损失等共计约7.83亿元,并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约326.64万元。

具体来看,力帆乘用车需向盼达汽车支付资产损失赔偿金约6.14亿元;营收损失赔偿金约1.61亿元;交强险损失赔偿金约676.52万元;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赔偿金约198.91万元。上述赔偿金需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力帆乘用车和盼达汽车同属力帆股份子公司。自今年4月2日盼达向重庆仲裁委员会对力帆乘用车提起仲裁之后,这场被视为“兄弟内斗”的纠纷就一直被业内关注。就上述仲裁结果来看,除交强险损失赔偿金由盼达汽车提出的2219万元赔偿请求调整为676.52万元外,其余赔偿金额几乎与其在仲裁请求中所列金额无异。

裁决书显示,根据力帆乘用车与盼达汽车的约定,力帆乘用车应承担的交强险损失的情况包括:一、故障车辆投入运营所购买的机动车交强险在车辆整改或维修期间;二、故障车辆经整改或维修后仍不满足运营条件,经力帆确认后,在盼达平台无法正常运营以导致无法达到协议最低运营里程。

在第二种情况中,盼达汽车无法举示证据证明涉故障车辆停止运营后必然应当缴纳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用,缺乏事实根据,因此扣除申请中的1542.09万元。

在《公告》中,力帆股份表示,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负面影响。

力帆股份于4月30日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全年,力帆实现营收约74.5亿元,同比下滑3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6.8亿元,同比下滑1950%。

进入2020年,力帆面临的困境似乎并未好转。其一季度财报显示,力帆股份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约5.6亿元,同比下降7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97亿元,同期则亏损0.97亿元,亏损进一步扩大。销量方面,力帆一季度累计销售传统乘用车326辆,同比下滑97.85%;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37辆,同比下滑94.6%。

或受上述消息影响,截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稿,力帆股份股价下跌0.85%,报收3.5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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