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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建议完善做空机制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4-26 23:46:08

每经评论员 赵李南

日前,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19年IPO企业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6月以来,中国证监会分两批次启动了对86家首发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截至目前,84家企业已完成检查工作,累计30家已撤回申请终止审查。同日,中国证监会还公布了2019年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

证监会此次重拳出击,严查造假行为,处理企业数量之多、涉及范围之广、排查造假行为之深入都可谓空前。这也给不少正在、潜在欲图“割韭菜”者敲响了警钟,让其明白,公平与正义之剑高悬,不要轻易以身试法。

一直以来,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都是广大投资者的梦魇。过往,常因造假成本不高收益却异常巨大,让部分上市公司和公司高管铤而走险,怀有“正常情况下不会被抓到,被抓到大不了‘罚酒三杯’”的侥幸心理。

如今,还持有这样的侥幸心理无疑将付出惨痛代价,我们也奉劝这些欲图通过造假捞好处、割韭菜的人士及时收手。

2020年是新证券法开始实施的一年,也是中国证券市场满三十岁的一年。三十而立,中国的资本市场务必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建设起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让妄图通过造假来割韭菜的不法分子无处藏身。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募集资金百分之五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一千万元罚款等。

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杜绝造假,除了依靠证监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重拳出击之外,同时也应当多开辟民间诉讼渠道,让投资者维权有法可依。新证券法探索了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诉讼原则,依法为受害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同时,中介机构应当更有“节操”,应恪守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底线,不该为知法犯法者大开方便之门。新证券法明确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职责时对受害投资者所应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提高证券服务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法处罚幅度,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

此外,我们建议适当扩大并完善资本市场做空机制。目前A股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极不平衡,融资多、融券少,投资者经常会碰到无券可借的情况。而完善做空机制,可以让市场自身发挥监督作用,专业的投资者、投资机构有券可借,自然会通过做空对造假行为进行监督。

只有让正义之剑高悬,方能铸成一个高效、健康的资本市场,开启中国资本市场又一个波澜壮阔的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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