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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专访|新增粪便传播途径 重庆市政设计研究院吕波: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助推病毒传播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3-07 21:08:02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助理院长吕波表示,根据传染病学的研究,新冠病毒与SARS病毒同为冠状病毒属、特性高度相似,而SARS病毒在排水系统中的环境行为已有部分权威研究成果。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排水系统中的新冠病毒防控措施主要是参考SARS病毒的相关研究成果。

每经记者 鄢银婵    每经编辑 汤辉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提示由于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这也是自2月初以来,卫健委首次在诊疗方案中证实此类传播。

新增的粪便传播途径,也令部分居民忧心城市下水道系统是否会导致病毒再次传播,增加风险。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了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助理院长、城市环境分院院长、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吕波,他表示,城市下水道管网设计了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在运行中会加入消毒类化学品,能阻断病毒生长传播。

此外,吕波还联合重庆其他20多名给排水领域的专家编制了《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期城镇排水系统风险防范工作指南》(下称《指南》),希望通过专业性指导,消除潜在的传播隐患,帮助复工企业有序复工。

参照SARS,20多名专家联合编制《指南》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助理院长吕波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NBD:您编制《指南》的初衷是什么?

吕波:重庆市城镇排水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一直是我们设计院工作推进的重中之重,我们也非常熟悉重庆排水系统的特点。

在春节前夕疫情刚暴露时,就有这个想法。当时,新冠病毒被证实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极易对城镇排水系统安全运行造成威胁的消化道传播和气溶胶传播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但我们一直对此密切关注。1月底,我就组织我们的技术团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后来钟南山院士团队及李兰娟院士团队在新冠肺炎感染患者的粪便样本中分离了活的病毒,让我不由得想起了非典期间香港淘大花园SARS病毒集体感染事件。当时由于建筑小区室内排水系统中的地漏和坐便器水封被抽干,导致了淘大花园出现321个病例。

NBD:在编制期间有什么难题吗?

吕波:初期确实遇到了不少问题,首先是从理论系统的角度讲,排水行业普遍缺乏对病原微生物的系统化研究,其具体种类、分布、传播规律、在排水系统中的去除途径等均不甚明晰,疫情期间,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质、泥质及臭气,是否有必要开展特殊指标(如生物性、病理性指标)的应急检测,相应的检测方法也亟需制定。

其次是在标准层面,排水系统缺乏生物安全防控指引。从生活污水排放至建筑小区化粪池,化粪池进入市政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直至污水处理后回用,整个污水收集处理过程,如何有效防范病毒在各个排水环节的风险,从标准规范上来看,是相对匮乏的。

最后还有关于设施运维和人员防护的矛盾。由于消毒剂使用后的余氯可能降低或抑制活性污泥的活性,影响生物处理单元的处理效果,为了保证疫情期间设施的正常运行,应增加水质和运行巡查项目及频次;但排水系统的生产人员在日常的生产巡检、设备检修与维护、测试样品采集与化验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污水、污泥、栅渣及栅渣废液等的接触,存在直接接触、飞沫及气溶胶吸入的职业暴露风险。如何在保证生产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设施的运维效果,也是我们编制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NBD: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新发传染病,很多东西都是未知的,你在编写时的参考标准、依据是什么?如何确保它的科学合理性?

吕波:根据传染病学的研究,新冠病毒与SARS病毒同为冠状病毒属、特性高度相似,而SARS病毒在排水系统中的环境行为已有部分权威研究成果。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排水系统中的新冠病毒防控措施主要是参考SARS病毒的相关研究成果。比如,针对排水管渠污水冒溢点、溢流口等,我们给出的消毒剂投加后游离性余氯应不低于0.5mg/L,这个数据参考的就是军事医学科学院王新为等人发表的《SARS冠状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该论文中提出“当污水中游离余氯量保持在0.5mg/L(氯制剂)以上时可以保证完全灭活污水中的SARS冠状病毒”。

同时,我们结合了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以及医疗废水处理相关的国家标准,提出了特殊场所(已发生疫情小区等)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涉及该类场所的排水分区内管网清淤疏浚的人员防护措施。

病毒进入污水管网失去存活条件

NBD:第七版诊疗方案明确了病毒存在粪便传播途径,有部分市民担心发生疫情的小区下水道汇入市政排水系统后会导致病毒传播,有这种可能性吗?

吕波:本身城市下水管道都做了雨污分流,粪便都会排入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在运行过程中,会加进去消毒类化学成分,能阻断病毒传播。

我们在编制《指南》的时候,针对已发生疫情的小区,考虑到其排水系统中含确诊病人的排泄物,较一般区域生物安全风险更高,提出要在进入市政管网的节点前进行雨污水的消毒工作,以防止病毒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就污水系统而言,首先要做到的是对确诊病例家庭的彻底消杀,从源头防止病毒进入建筑内部排水系统;同时,小区污水系统的消杀建议在化粪池出口投加相对适量消毒剂更有利。利用化粪池出口与主管传输距离进行混合、接触,直接投加至化粪池,可能会因为化粪池有机物等还原性物质含量高、水量大、处于静态无搅拌状态等原因影响消毒效果。

其次,就雨水系统而言,主要是收集和排出屋面和地面的径流。针对已发生疫情的小区,通过在小区内雨水汇集处的雨水口投加适量消毒剂,起到控制病毒从雨水系统进入市政管网的目的。

NBD:有观点认为,过度消毒将严重污染地下水,对此你怎么看?

吕波:消毒剂都是氧化剂,最常用的是含次氯酸钠的消毒剂,若过量投加,其会与还原性有机物和无机物发生反应,生成溶解性难生物降解有机物等消毒副产物,同时未反应的消毒剂会残留大量氯及氯离子导致水生物死亡,对水环境生态造成一定冲击;若排放到土壤中,则会破坏土壤酸碱平衡,造成土壤板结等;但其对于地下水的影响应该不大,只有残余消毒剂长期持续的通过地表水、土壤下渗迁移到地下水环境中才会造成影响,而疫情是阶段性的,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隐忧。

NBD:普通民众在预防时,应该多注意哪些方面?

吕波: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在做到日常防护的同时,必须要保证下水道的通畅,保证排泄物能够及时进入市政管网,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检查室内排水洗手盆、便器、地漏等卫生器具的水封是否完好且有效,如果下水道有出现返臭气的情况,应立即排查原因并及时整改;第二,切勿把口罩、卫生巾、塑料袋等易导致排水道堵塞的物品扔到马桶内,保障污水管网畅通;第三,勤通风、勤消毒、勤洗手,卫生间要保持开窗通风,建议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在化粪池周边设置防护距离不小于10米的警戒线,如果居住或办公楼栋处于化粪池下风向,防护距离可适当加宽。并且,在化粪池检查井、出水口等表面及周边2-5米范围内,每天进行2次喷雾消杀,也可以在化粪池口加盖已浸泡高浓度消毒液的柔性遮挡物,强化建筑小区及办公建筑内排水设施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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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提示由于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这也是自2月初以来,卫健委首次在诊疗方案中证实此类传播。 新增的粪便传播途径,也令部分居民忧心城市下水道系统是否会导致病毒再次传播,增加风险。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了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助理院长、城市环境分院院长、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吕波,他表示,城市下水道管网设计了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在运行中会加入消毒类化学品,能阻断病毒生长传播。 此外,吕波还联合重庆其他20多名给排水领域的专家编制了《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期城镇排水系统风险防范工作指南》(下称《指南》),希望通过专业性指导,消除潜在的传播隐患,帮助复工企业有序复工。 参照SARS,20多名专家联合编制《指南》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助理院长吕波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NBD:您编制《指南》的初衷是什么? 吕波:重庆市城镇排水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一直是我们设计院工作推进的重中之重,我们也非常熟悉重庆排水系统的特点。 在春节前夕疫情刚暴露时,就有这个想法。当时,新冠病毒被证实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极易对城镇排水系统安全运行造成威胁的消化道传播和气溶胶传播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但我们一直对此密切关注。1月底,我就组织我们的技术团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后来钟南山院士团队及李兰娟院士团队在新冠肺炎感染患者的粪便样本中分离了活的病毒,让我不由得想起了非典期间香港淘大花园SARS病毒集体感染事件。当时由于建筑小区室内排水系统中的地漏和坐便器水封被抽干,导致了淘大花园出现321个病例。 NBD:在编制期间有什么难题吗? 吕波:初期确实遇到了不少问题,首先是从理论系统的角度讲,排水行业普遍缺乏对病原微生物的系统化研究,其具体种类、分布、传播规律、在排水系统中的去除途径等均不甚明晰,疫情期间,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质、泥质及臭气,是否有必要开展特殊指标(如生物性、病理性指标)的应急检测,相应的检测方法也亟需制定。 其次是在标准层面,排水系统缺乏生物安全防控指引。从生活污水排放至建筑小区化粪池,化粪池进入市政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直至污水处理后回用,整个污水收集处理过程,如何有效防范病毒在各个排水环节的风险,从标准规范上来看,是相对匮乏的。 最后还有关于设施运维和人员防护的矛盾。由于消毒剂使用后的余氯可能降低或抑制活性污泥的活性,影响生物处理单元的处理效果,为了保证疫情期间设施的正常运行,应增加水质和运行巡查项目及频次;但排水系统的生产人员在日常的生产巡检、设备检修与维护、测试样品采集与化验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污水、污泥、栅渣及栅渣废液等的接触,存在直接接触、飞沫及气溶胶吸入的职业暴露风险。如何在保证生产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设施的运维效果,也是我们编制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NBD: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新发传染病,很多东西都是未知的,你在编写时的参考标准、依据是什么?如何确保它的科学合理性? 吕波:根据传染病学的研究,新冠病毒与SARS病毒同为冠状病毒属、特性高度相似,而SARS病毒在排水系统中的环境行为已有部分权威研究成果。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排水系统中的新冠病毒防控措施主要是参考SARS病毒的相关研究成果。比如,针对排水管渠污水冒溢点、溢流口等,我们给出的消毒剂投加后游离性余氯应不低于0.5mg/L,这个数据参考的就是军事医学科学院王新为等人发表的《SARS冠状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该论文中提出“当污水中游离余氯量保持在0.5mg/L(氯制剂)以上时可以保证完全灭活污水中的SARS冠状病毒”。 同时,我们结合了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以及医疗废水处理相关的国家标准,提出了特殊场所(已发生疫情小区等)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涉及该类场所的排水分区内管网清淤疏浚的人员防护措施。 病毒进入污水管网失去存活条件 NBD:第七版诊疗方案明确了病毒存在粪便传播途径,有部分市民担心发生疫情的小区下水道汇入市政排水系统后会导致病毒传播,有这种可能性吗? 吕波:本身城市下水管道都做了雨污分流,粪便都会排入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在运行过程中,会加进去消毒类化学成分,能阻断病毒传播。 我们在编制《指南》的时候,针对已发生疫情的小区,考虑到其排水系统中含确诊病人的排泄物,较一般区域生物安全风险更高,提出要在进入市政管网的节点前进行雨污水的消毒工作,以防止病毒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就污水系统而言,首先要做到的是对确诊病例家庭的彻底消杀,从源头防止病毒进入建筑内部排水系统;同时,小区污水系统的消杀建议在化粪池出口投加相对适量消毒剂更有利。利用化粪池出口与主管传输距离进行混合、接触,直接投加至化粪池,可能会因为化粪池有机物等还原性物质含量高、水量大、处于静态无搅拌状态等原因影响消毒效果。 其次,就雨水系统而言,主要是收集和排出屋面和地面的径流。针对已发生疫情的小区,通过在小区内雨水汇集处的雨水口投加适量消毒剂,起到控制病毒从雨水系统进入市政管网的目的。 NBD:有观点认为,过度消毒将严重污染地下水,对此你怎么看? 吕波:消毒剂都是氧化剂,最常用的是含次氯酸钠的消毒剂,若过量投加,其会与还原性有机物和无机物发生反应,生成溶解性难生物降解有机物等消毒副产物,同时未反应的消毒剂会残留大量氯及氯离子导致水生物死亡,对水环境生态造成一定冲击;若排放到土壤中,则会破坏土壤酸碱平衡,造成土壤板结等;但其对于地下水的影响应该不大,只有残余消毒剂长期持续的通过地表水、土壤下渗迁移到地下水环境中才会造成影响,而疫情是阶段性的,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隐忧。 NBD:普通民众在预防时,应该多注意哪些方面? 吕波: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在做到日常防护的同时,必须要保证下水道的通畅,保证排泄物能够及时进入市政管网,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检查室内排水洗手盆、便器、地漏等卫生器具的水封是否完好且有效,如果下水道有出现返臭气的情况,应立即排查原因并及时整改;第二,切勿把口罩、卫生巾、塑料袋等易导致排水道堵塞的物品扔到马桶内,保障污水管网畅通;第三,勤通风、勤消毒、勤洗手,卫生间要保持开窗通风,建议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在化粪池周边设置防护距离不小于10米的警戒线,如果居住或办公楼栋处于化粪池下风向,防护距离可适当加宽。并且,在化粪池检查井、出水口等表面及周边2-5米范围内,每天进行2次喷雾消杀,也可以在化粪池口加盖已浸泡高浓度消毒液的柔性遮挡物,强化建筑小区及办公建筑内排水设施的风险防控。
新冠肺炎 粪便传播 下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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