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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严把执业质量关 立信5名会计师一天内同收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2-19 00:12:24

2月18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公布了两份警示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五名注册会计师“中招”。这五名注册会计师分别是陈竑、彭城、张建新、司维、覃剑锋。前两者因为长江投资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被罚,后三位是因为之江生物IPO申报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存在执业质量问题,而之江生物IPO审计涉及期间更长,从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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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谢欣

审计质量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焦点。2月18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公布了两份警示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五名注册会计师“中招”。

这五名注册会计师分别是陈竑、彭城、张建新、司维、覃剑锋。前两者因为长江投资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被罚,后三位是因为之江生物IPO申报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存在执业质量问题,而之江生物IPO审计涉及期间更长,从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两名注会内控审计存在瑕疵

根据上海证监局披露,陈竑、彭城在进行长江投资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时存在的问题有:

第一,未对部分重要内控的有效性进行恰当测试和评价。

一是重要委托加工物资管理内控审计方面。长江投资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末委托加工物资达1.02亿元,占合并报表存货金额的73%、资产总额的5%。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充分了解陆交中心存放于第三方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物管理流程,未见对上述重要委托加工物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恰当测试和评价,未关注到陆交中心未对委托加工物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

二是高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内控审计方面。长江投资于2017年对陆交中心高风险供应链客户应收账款计提1.78亿元坏账准备,于2018年对陆交中心2017年唯一新增供应链客户计提0.55亿元坏账准备。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评价上述高风险供应链客户新增和授信审批的合理性,未将年度客户信用等级评价识别为关键控制点并执行相关测试。

第二,上海证监局发现两位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中部分关键控制点控制测试样本量未满足《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最低样本量要求。如陆交中心银行付款审批控制点的发生频率为每天多次,测试的最小样本量区间应当为25~60个,实际抽取样本量为20个。此外还存在未恰当执行穿行测试、控制矩阵信息填列不完整、控制测试样本清单和具体执行的审计程序记录不到位等问题。

三名注会存在函证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张建新、司维、覃剑锋三位注册会计师则是在之江生物IPO申报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中报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对部分未回函函证执行替代程序,存在上述情况的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2万元、439万元、411万元和838万元,均超过当年度审计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第二,未对部分函证过程保持必要的控制。2015年度审计工作底稿中,之江生物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某银行询证函回函由之江生物财务总监寄给审计项目组;2018年中报审计工作底稿中,之江生物某重要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询证函回函由之江生物财务总监通过邮件转发给审计项目组。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对上述由发行人转交的回函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中报审计工作底稿中,部分回函也未见保留回函快递单或回函快递单无寄件单位信息,存在上述情况的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73万元、854万元、266万元和241万元,均超过当年度审计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第三,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对措施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显示,之江生物母公司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2016年向之江生物转账150万元和316.96万元,金额均超过当年度审计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但该关联交易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针对上述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未对其会计处理和披露进行评价。

此外,上海证监局指出,三位会计师还存在未充分关注重要在外设备后续管理、ERP系统制单审核、库存现金管理等内控环节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内销收入确认关键单据存在瑕疵和外销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恰当,未对部分注销的银行账户进行函证等问题。

近年来立信曾多次受罚

上海证监局因此指出,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5位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醒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工作义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业质量,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立信事务所还应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去一直在审计界排名前列,但2018年以来屡次遭遇尴尬,多次被监管层处罚。

2018年10月,立信因大智慧造假(维权)案终审败诉,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9年3月,因涉金亚科技虚假陈述(维权)案,立信又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8年8月6日,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立信在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证监会决定没收立信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27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360万元;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军梅、程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此外,2019年,立信作为东方精工的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对其从福田汽车收购的公司计提38.48亿元商誉减值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来被福田汽车质疑违反审计准则。

某不愿透露姓名注册会计师指出,历史上,国内外大会计师事务所因严重执业质量问题最终倒闭的事并非个案。如现在知名的国际“四大”,其实过去是“五大”——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是因为安然事件而退出历史舞台。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来说,认真执行审计程序,加强质量控制,重视防范职业风险,才是长久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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