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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平台员工与医美门诊部院长相互勾结 两个月骗走南粤银行贷款600余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1-07 19:42:13

每经记者 肖乐    每经编辑 廖丹    

183人在两个月时间里从广东南粤银行骗取了623万元的贷款,如何做到的?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则裁判文书,揭开了医美骗贷的操作手法和利益链条。

2015年12月21日,即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科金融”)与广东南粤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个人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由南粤银行提供资金,即科金融公司提供客户数据,共同开展和运行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

即科金融官网显示,该公司通过旗下即分期平台为各类线上/线下商户提供分期付款产品,一边对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另一边则对接医疗、家装、旅游等消费领域的商户。

据裁判文书信息,在南粤银行与即科金融的合作中,即科金融根据南粤银行的授信要求推送符合条件的个人客户数据,由客户向南粤银行申请个人贷款,南粤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

武汉市武昌区明星医疗美容门诊部(下称“明星门诊部”)是即科金融的合作商户之一,明星门诊部院长彭某、明星门诊部股东李某融便是这起医美骗贷案的重要参与者。合伙进行骗贷的还有原即科金融客户经理袁某、原即科金融客户专员李某一、原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吕某。此外,还涉及多名中介人员。

具体的操作方式为,袁某于2016年12月在担任即科金融公司客户经理时,邀约吕某、李某一与担任明星门诊部院长的被告人彭某、股东李某融合谋,以即科金融的名义与明星门诊部签订虚假的《个人消费金融业务合作协议》。

彭某、李某融以明星门诊部作为办公场所,提供加盖明星门诊部公章的空白《医疗美容手术同意书》及整形美容价格表;袁某、吕某、李某一联系客户,编造未实际消费的整形美容套餐,与客户签订虚假的《医疗美容手术同意书》,与客户共同以美容消费为名骗取南粤银行贷款。

根据即科金融与明星门诊部签订的个人消费金融业务合作协议,即科金融与明星门诊部就个人美容消费贷款达成协议,约定借款人的消费贷款审批通过后,资金提供方接受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金额直接发放到明星门诊部的对公账户,明星门诊部在客户的贷款申请通过后便可以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

明星门诊部股东李某融供述称:“中介会和客户约定贷款金额,再约定套餐内容,和客户签订《整形美容手术同意书》,客户通过这些资料向即分期平台贷款,通过后贷款就打到我们医院的对公账户。我在接待客户的时候会叮嘱他们不要在外乱说,为了防止检查,会跟客户做一个项目并留档备查。”

明星门诊部会计在证言中表示,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门诊部的对公账户上收到南粤银行转来的人民币600多万,是即分期金融平台和医院合作的一个美容贷项目发放的贷款。“据我所知,有少数客户做了一两次美白、瘦脸、填充等治疗,大部分客户并没有在门诊部按照手术同意书来做手术,都是以美容贷的名义来借钱的。”

在这样一个典型的医美骗贷链条中,医院会提走贷款金额的25%,袁某、吕某、李某一留5%,再给到下游中介10%,贷款客户最终到手的资金为60%。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袁某、吕某、李某一、彭某、李某融,以上述方式,通过即科金融旗下即分期平台,骗取南粤银行发放了183人的贷款,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623.33万元。其中,被告人袁某、吕某、李某一占用贷款人民币31.17万元;彭某、李某融占用贷款人民币155.83万元。

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贷款利率高得惊人。一名贷款用户在证言中表示,其通过明星门诊部办理了额度5万元的贷款,贷款中介实际转给其2.7万元,贷款分24期偿还,每期归还2583.33元。

通过IRR计算可以获知,这笔贷款的实际年利率高达154.3%。

2017年8月,即科金融发现涉及明星门诊部的大量贷款客户产生逾期,到期未还本金逾人民币270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吕某、李某一、彭某、李某融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袁某、吕某、李某一被判处一年到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彭某、李某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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