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A股动态

每经网首页 > A股动态 > 正文

未能识别上市公司两年虚增利润9000万元,这家审计机构被罚没2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2-10 20:28:25

三峡新材2011、2012年的业绩严重不实,两年累计虚增利润超过9000万元,而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发现公司可能虚增利润后,却未能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导致未能识别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少结转原材料成本以虚增利润的事实。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500752796_banner.thumb_head

图片来源:摄图网

2013年10月,三峡新材被证监会立案稽查;

2015年1月,三峡新材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12月,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被处罚。

简单点说,三峡新材2011、2012年的业绩严重不实,两年累计虚增利润超过9000万元,而上述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发现公司可能虚增利润后,却未能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导致未能识别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少结转原材料成本以虚增利润的事实。

未能识别虚增利润超9000万元

12月6日,湖北证监局发布了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叶忠辉、刘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中勤万信于2012年1月4日接受委托对三峡新材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2012年11月20日接收委托对三峡新材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上述年度报告审计业务中,中勤万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2012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叶忠辉、刘虹。

然而,经查明,三峡新材《2011年度报告》中披露2011年营业利润为552.99万元。经查,公司通过少结转成本,虚增营业利润7542.58万元。三峡新材《2012年度报告》中披露2012年营业利润为-337.78万元。经查,公司通过少结转成本,虚增营业利润1565.74万元。

实际上,在2011年、2012年的总体审计计划中,中勤万信均认为三峡新材销售形势差于上一年度,公司可能虚增利润,认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生产成本有舞弊风险。在实施控制测试后,认为三峡新材对“生产成本的归集与结转”“准确记录所有出库与入库”等业务活动的控制是无效的,并识别出“材料的入库单、出库单无连续编号,对材料的完整性、成本的真实性有一定的影响”。

但中勤万信未能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对上述重大错报风险,在与存货相关的审计程序中未勤勉尽责,导致未能识别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少结转原材料成本以虚增利润的事实。

账面数量与实际数量差异极大

那么,少结转原材料成本以虚增利润具体表现哪些方面呢?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首先是与存货相关的实质性分析程序执行不到位。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在必要时对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但是在执行与存货相关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中,会计师只收集了相关数据,但未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也未对分析结果进行评价判断,导致实质性分析程序流于形式。因此认为,中勤万信实施的上述程序显然不足以达到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目标。

其次是对重质碱、石油焦的存货监盘程序不当。在重质碱的监盘中,三峡新材重质碱一般为袋装,20袋一层,但存放位置较多,很多位置并未按照统一标准放置。对此,盘点人员对袋装碱以“一层一般为20包”进行简单估算,并对不规则摆放或未堆满部分进行了大量的目测估算。

在石油焦的监盘中,石油焦为不规则堆放的物品(类似于煤炭堆),无论体积还是重量都比较庞大,很难移动或逐一过磅。但盘点人员对石油焦的盘点方法极其简略,仅通过大致的体积测量乘以密度得出盘点结果。在体积测量中,石油焦堆放不规则,高低不平,但盘点人员简单以长宽高计算体积,高低不平以目测估计补实,导致其测量数据不准确。

经查明,2011年末三峡新材重质碱账面数量55,094吨,实际数量31,074吨,差异率达77%;石油焦账面数量28,377.90吨,实际数量10,105吨,差异率达181%。2012年末三峡新材重质碱账面数量71,033.78吨,实际数量43,766.78吨,差异率达62%;石油焦账面数量76,461.66吨,实际数量48,207吨,差异率达59%。

被没收95万元并处罚95万元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中勤万信提出了三条申辩意见,其中第一条即开展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且该公司至今尚未注销,湖北证监局认定行政处罚的主体“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误。

对此,湖北证监局回应称,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相应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所承担。

按照上述规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13日设立,并依法承接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则其同时也必须承担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做的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审计业务所引发的行政责任,这也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虽然至今尚未注销,也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最终,湖北证监局决定没收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的罚款;对叶忠辉、刘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审计机构不仅要对上市公司负责,也要对投资者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今年来会计师事务所屡碰红线,被监管部门处罚也是常有之事。但是,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收入以及签字会计师的收入来说,处罚力度并不算大。建议监管层加大对资本市场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整个业态产生足够的震慑力,以形成优胜劣汰的审计市场生态。”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021-60900099转688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证监会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