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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A股业绩考核期:这些上市公司靠卖房来冲“KPI”

中新经纬客户端 2019-12-07 12:07:05

上市公司卖房的现象一直存在。2017年全年,上市公司发布出售房产的公告超过40次,而2018年则超过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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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年关将近,不少上市公司开始了例行的“年末冲业绩”环节,10月以来,已有超10家上市公司披露售卖公司房产的公告,而其中多数公司前三季度业绩惨淡,扣非净利润多为负数。

有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通过变卖资产增厚业绩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通过这种方式在年末突击调节利润,甚至配合二级市场炒作,那么无疑将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香梨股份被质疑突击创利

12月4日,因为两笔房地产业务的交易,主营业务为果品销售的新疆香梨,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

12月2日晚间,香梨股份发布了多份公告,涉及一卖一买两笔房地产交易。该公司在拟以2492.26万元的定价出售公司位于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小区内办公楼房地产的同时,又拟以自有资金6741.00万元购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路上的两层商业办公楼。

对于出售库尔勒市办公楼地产的目的,香梨股份解释称,是为了盘活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经济效益;而对于购买新疆乌鲁木齐开发区商业办公楼的目的,公司则解释称,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拓展业务及优化资产结构,改善与公司投资者的沟通环境和效率,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取得合理投资回报,且收购的其中部分楼层面积将作为公司业务部门办公地点,剩余面积出租或其他使用。

关于上述两笔交易的公告发出后,新疆香梨迅速收到了来自上交所的问询,焦点集中在这两笔交易的目的以及合理性上。

在购买房产方面,事实上新疆香梨截至今年9月30日时,公司的货币资金仅有7790.22万元,而且公司的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更仅有665.71万元,而购置房产的花费却达到6741万元;此外,打算将所购房产作为办公地点的新疆香梨,2018年年报中显示的公司职工人数仅为48人。因此,上交所要求新疆香梨补充披露公司购置商业楼的合理性。

在出售房产方面,由于新疆香梨出售房产的对象是自身的控股股东,且新疆香梨今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上交所要求香梨股份说明本次房产出售的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年末突击创利的情况,并要求会计师发表明确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两年时间里,新疆香梨也均通过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公司股权,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被征用获得赔偿等方式,获得了不少营业外的收入。如果没有这些收入,那么公司2017年、2018年的扣非净利润均显示为负数。

事实上,如果单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自2011年以来,香梨股份全部都处于亏损的状态,而且近两年的扣非净利润亏损金额有增长的趋势。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各类非经常性的收益,香梨股份可能早已因连续亏损而面临退市的情况。

图片来源:摄图网

10月来超10家公司甩卖房产

事实上,像香梨股份一样出售房地产获得非经常性收益,从而增亮业绩的上市公司并不在少数。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0月以来,已有云天化、保变电气、昂立教育、中成股份、海正药业、中房股份、*ST中安、曙光股份、凯文教育、国发股份等十数家公司披露了出售公司所持房地产的相关公告。

中新经纬记者发现,在上述的10家公司里,除了昂立教育之外,其余9家上市公司今年前三季度的扣非净利润均为负数。

其中,不少公司为了卖房也是费尽心思。

今年以来,海正股份在今年4月10日就已经提交了台州市椒江区君悦大厦27套公寓的挂牌申请,但是此后的公开拍卖中仅成交7套。10月24日,海正药业再度公告称,公司再次向台交所提交了台州市椒江区君悦大厦20套公寓挂牌申请,相关房产将委托台交所通过拍卖方式转让。

另一家上市公司中成股份,在卖房的同时甚至表示要附赠停车位。根据公司的《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告,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所属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1-12层房地产及附属车位,总价值达2.75亿元。据披露,资产房屋建筑面积为5992.69平方米,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61.47平方米,附属承租取得车位共计60个,其中30个地上停车位、30个地下停车位。

而11月29日刚刚发布公告,拟出售交易总额1.33亿元房产的中房股份,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为负,且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仍旧亏损2173.28万元。因此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被要求说明出售投资型房地产是否为避免因营收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2年净利润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专家:警惕上市公司年末卖房突击利润

上市公司卖房的现象一直存在。2017年全年,上市公司发布出售房产的公告超过40次,而2018年则超过50次。

事实上,早在2017年底,证监会就曾公开表态,上市公司在法律法规恰当范围内、在会计准则规则内调节利润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价值,但上市公司年末突击利润调节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如果上市公司利用出售资产,变更会计准则人为操纵利润,甚至配合二级市场炒作,就会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扭曲资本市场正常定价机制,不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对此,需要从严监管。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对于一些主业薄弱甚至亏损的公司,往往会在年底通过变卖公司资产的方式来美化业绩,以达到蒙蔽投资者的目的。而对于那些因持续亏损面临“ST”风险的上市公司来说,采取这种方式粉饰业绩更是一种耍赖行为。

“一个公司想要提升业绩,一般要从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角度去实现,通过变卖资产来粉饰业绩的行为是难以长久的,因此投资者应该尽可能远离这种变卖资产的股票。当然,并不是所有变卖资产的公司都有问题,一些公司变卖资产是为了让公司转型,主要是抛售不良资产,这类公司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营业务以及明确的规划,投资者们对有变卖资产行为的公司应该区分看待。”董登新说道。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亦指出,“A股中一些上市公司出售房产可能是为了盘活资产,但更大可能是由于业绩不佳,希望借此扭亏或增加利润。不过,由于地产调控等因素,高价房产的出售难度在加大,一些公司也不得不降价出售。变卖房产获得的收益是非经常性收益,对相关公司中长期影响有限。”

宋清辉称,一些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调节利润,甚至配合二级市场炒作,严重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扭曲资本市场正常的定价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市场功能,不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也会导致企业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当前,监管层对市场的监管具有明显加强的趋势,将逐渐会为投资者营造出清朗的投资氛围。

中新经纬客户端 吴亦涵

责编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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