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今日报纸

每经网首页 > 今日报纸 > 正文

“持有2亿股被欺诈及非法挪用” 西藏水资源主要股东报警并起诉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1-18 23:38:28

每经记者 陈星    每经编辑 汤辉    

作为一家港股上市公司,西藏水资源(01115,HK)在资本市场上并没有多少名气,但其主要产品西藏5100矿泉水曾因占据国内铁路销售渠道而名噪一时。

近日,西藏水资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主要股东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资源)持有的公司2亿股被Union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Union Capital)欺诈及非法挪用。目前,水资源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报告该欺诈案件,同时对Union Capital提起法律诉讼。

据接近西藏水资源方面人士透露,该事项涉及的2亿股原本由Union Capital代持。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水资源在最新财报中披露的持股数为3.43亿股,前述2亿股是否包含在这3.43亿股之内,也直接关系到水资源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进而涉及到上市公司信披合规性问题。

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大

近日,港股上市公司西藏水资源股价剧烈波动引发市场关注。

11月4日,西藏水资源股价急挫67.44%,收报0.42港元/股,创下在港交所上市8年来新低。当日,西藏水资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导致该等股价下降或成交量上升之任何原因、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以及按照相关条例必须披露的内幕消息。同时,董事会确认公司运作一切正常。公告次日,西藏水资源股价又反弹急涨57.14%,收报0.66港元/股。

近两日来,西藏水资源股价波动仍在持续。同时,公司于11月13日晚间公告称,获主要股东水资源告知,后者于上市公司拥有的2亿股份在被欺诈的情况下遭非法挪用。

水资源已就收回有关股份、损害赔偿及其他补偿于香港高等法院针对Union Capital提起法律诉讼。同时,水资源已经获得法院授予禁制令。

该禁制令规定,至2019年11月22日或法院进一步颁令前,不论有关股份是否以Union Capital名义或以任何托管人、直接或间接按Union Capital指示行事的实体名义持有,禁制Union Capital处置、处理相关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减少其价值。

同时,Union Capital还被禁制(无论由其董事、雇员或代理或任何其他人士行事)将其位于香港的最多价值2.82亿港元的资产搬离香港,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处理该项资产或减少其价值。

西藏水资源还在公告中表示,其股东水资源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报告该欺诈案件。

有接近西藏水资源方面的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前述欺诈及股份非法挪用事件与西藏水资源近期的股价波动有直接关联。该人士进一步指出,由于一些不便透露的原因,水资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非全由本公司名义持有,其中有2亿股由Union Capital代持,而Union Capital及其相关个人对该部分股权的非法挪用和处置直接导致了西藏水资源近日的股价下挫。据其介绍,该案件目前已进入司法调查和审理程序。

第一大股东究竟是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看到,Union Capital是一家名为汇盟创富有限公司的私人公司。该公司有且仅有一名名为Nestor Paul FERRO的董事,该人士的居住地址及护照签发地均显示为印度。记者拨打了该公司留于上述公司注册处的电话,但该号码实际上属于一家企业管理服务公司所有。

针对前述人士提到的股份代持一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西藏水资源最新发布的2019年中报看到,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Tianshan Industry Investment Limited,其持有西藏水资源4.62亿股份,持股比例为18%。水资源则共持有西藏水资源3.43亿股,持股比例为13.3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在于,上述由Union Capital代持的2亿股是否包括在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水资源持有的3.43亿股之中,若不在其中,也意味着水资源实质上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西藏水资源相关公告显示,股权穿透后,水资源由自然人王坚全资持有。实际上,2017年1月前,王坚及其控制的水资源一直为西藏水资源的控股股东。彼时,其陆续出售持有股份后,Tianshan Industry Investment Limited成为西藏水资源的单一最大股东并延续至今。

当问及前述事项涉及的2亿股是否囊括在水资源披露的3.43亿持股数中时,前述人士表示,该信息并未得到清楚披露。而如果水资源持有的3.43亿持股中有2亿股涉及代持而从未披露,该行为是否违背港交所相关规则?

对此,一位香港证券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代持是否违规主要视是否牵涉关联交易,及损害投资者利益等而定。不同案件有不同判定。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021-60900099转688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