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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等相关规定领罚单 年内入股付费通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0-24 09:07:18

每经记者 潘婷    每经编辑 廖丹    

10月21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示一则处罚信息,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第四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被处以人民币罚款6万元。

记者注意到,翼支付官网信息显示,其2018年客户投诉量同比上升,但投诉处理时效处于下降水平。此外,翼支付近年来还先后入股付费通和众安小贷。

翼支付被罚

具体来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内容为: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的;

(二)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或将业务外包的;

(三)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的;

(四)未遵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的;

(五)无正当理由中断或终止支付业务的;

(六)拒绝或阻碍相关检查监督的;

(七)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注意到,这已不是翼支付第一次被罚,2018年8月,翼支付曾因违反《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央行信息显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截至目前,业务类型发展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银行卡收单。

去年客户投诉事件上升

启信宝显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法定代表人陈忠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2018年11月28日,中消协发布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情况,其中翼支付仅得一星。

2019年1月,翼支付官网公告2018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关于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2018年交易类客户投诉事件达4623件,相比较2017年的3044件增加1579件。同时,2018年的服务类客户投诉事件为443件,较2017年的377件多出66件。处理时效方面,2017年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占比为89.3%,2018年该数据为56.96%。

记者注意到,翼支付近年来在扩展支付业务方面动作频频。

启信宝显示,2019年3月,翼支付入股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46%。付费通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75亿元人民币。央行信息显示,付费通于2011年5月3日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目前的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上海市)。

此前,翼支付出资2.1亿元入股重庆众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即众安小贷),与众安信息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并列成为第一大股东。

中国电信2018年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翼支付平均月度活跃用户超过4300万户,同比增长31.5%;全年累计交易额超1.6万亿元。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虹蕾 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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