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因违规融入同业资金等 中国银行被吉林监管机构罚款515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0-19 10:47:23

每经记者 张喜威    每经编辑 刘野    

日前,吉林银保监局更新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被罚2250万元;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被罚2900万元。

编号为“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60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因“违规融入同业资金;内部控制失效;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业务数据等”被吉林银保监局罚款290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0月17日。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网站截图

相关违法违规事项的责任人方面,张平、窦玉萍被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杨丹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郭健、李巍、苑颖波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

此外,编号为“吉市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则因“违规融入同业资金等”被吉林银保监分局罚款2250万元,作出此次处罚决定的日期也为2019年10月17日。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网站截图

与此同时,刘继良因对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上述违法违规事项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罚款5万元的处罚;赵春雷因对上述事项负领导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刘博因对上述事项负承办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总体而言,中国银行在一日之内被吉林银保监局、吉林市银保监分局两级监管机构合计罚款5150万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