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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拟暂停南京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权限3个月 8月以来已有6家券商受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0-09 22:51:20

今日晚间,南京证券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因而于2019年10月8日分别收到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拟暂停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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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谢欣

今日晚间,南京证券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因而于2019年10月8日分别收到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拟暂停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

沪上一家券商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8月末证监会机构部向各家券商下发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显示,证监会机构部指导相关证监局对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增幅较大的9家证券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并拟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8月下旬以来,至少有6家券商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规受到监管处罚。

南京证券被交易所纪律处分

10月9日晚间,南京证券发布了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文件的公告。据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下发的《纪律处分意向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下发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此事是由于江苏证监局之前的一份监管处罚引起。

9月12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南京证券在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南京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此上交所表示,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提请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对南京证券予以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

同样,深交所也称,依据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十条、《会员管理规则(2015年修订)》第12.1条的规定,深交所拟对南京证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处分。 

不过,据记者了解,南京证券并非首家被暂停该项业务权限的券商,去年下半年西部证券就曾被要求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半年。

南京证券对此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自开展该项业务以来没有发生过风险事项,对于存在的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积极按照监管要求予以整改。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中证协下发的《2019年上半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显示,南京证券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9338万元,其中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8849万元,占比近10%。

8月以来至少6家券商受罚

实际上,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8月以来,包括南京证券在内共有6家券商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受到监管处罚,其他5家分别是万联证券、中邮证券、财富证券、英大证券和国盛证券。

8月20日,广东证监局公告称,万联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因而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8月23日,陕西证监局公告称,中邮证券按照无限售条件全流通股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质押(分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和非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分别设定了折算率上限,但未针对各项目具体质押率调整标准制定相应的内部制度,具体质押率估算随意性较大,制度不完善;对客户融资用途未跟踪了解划入客户其他账户后的具体投向及用途,相关分支机构报送的《贷后跟踪情况报告》未显示所做的跟踪和核查工作具体情况,不符合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及操作流程(2018年8月修订)》规定,因此责令中邮证券改正。

9月9日,湖南证监局公告称,财富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中,待购回期间未能持续有效地对融入方经营、财务、对外担保、诉讼等情况进行跟踪,因而对财富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9月19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英大证券2018年3月以来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融入方和标的证券管理不够严格、履行存续期管理职责留痕不充分等问题,因而责令英大证券改正。

9月25日,江西证监局公告称,对国盛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2018年8月29日,国盛证券为客户宋睿办理了标的为云图控股的股票质押业务,质押数为5750万股,融资额为1亿元,本次质押完成后,云图控股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为48.56%,超过了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单一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数与其A股股本的比≤48%”的风险限额,因而对国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部分中小券商再次拓展业务规模

沪上一家券商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8月末证监会机构部向各家券商下发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显示,证监会机构部指导相关证监局对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增幅较大的9家证券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并拟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部分中小券商对增量风险认识不足,盲目拓展业务规模或导致风险进一步加剧。上半年部分中小券商对股票质押现状和制约因素认识不足,再次拓展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在增量业务开展时并没有显著改善能力和模式,或导致风险进一步加剧。”华泰金融沈娟团队撰文表示。

此外,上述沪上券商人士还告诉记者,监管通报称个别证券公司仍将场内股票质押交易当作一项交易性业务看待,忽视了信用风险管理,甚至将前期的股市上涨视为新一轮业务机会,抱着侥幸心理承接其他证券公司审核未予通过的项目,盲目追逐利益。另外,风险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足,审核把控不严,质押率设置不严谨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也是个别券商的问题所在。

“像南京证券这样在尽职调查上存在问题也是监管关注到的。”上述券商人士向记者说道:“监管通报称,个别券商对展期项目没有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有的项目尽职调查缺少拍照、访谈记录等必要留痕,有的访谈笔录缺少访谈对象签字,尽职调查的有效性、真实性存疑。”

“2019年8月末券商股票质押融出资金5058亿元,占行业净资产规模达26%。部分激进的中小券商该比例超过50%,风险项目占比和集中度显著高于同业,未来若再次出现股市较大波动,或将面临净资本进一步被侵蚀的风险。”华泰金融沈娟团队表示。

在华泰金融沈娟团队看来,未来,券商股票质押经营必须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从客户准入、授信定价、贷后管理和风险追偿四大阶段实现全流程专业管控。大型券商可依赖于综合金融布局打造“全业务链协同”模式,中小券商可根据自身特色和能力探索“专业化管理”模式。但模式转型和专业能力培育无法一蹴而就,且资源和能力限制下最终预计只有部分券商能够实现顺利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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