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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年内上演13次监狱风云!网友:赚大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里?

中新经纬 2019-08-17 18:22:01

有网民调侃称,上市公司董事长犯罪率或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已经成为高危职业。他们为何从风光无量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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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7日电2019年还未走完三分之二,A股市场已有13名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因涉嫌犯罪被捕或遭到调查,包括派生科技、葵花药业、*ST中科、大智慧、恺英网络、*ST康得、博信股份、*ST鹏起、新城控股、暴风集团、*ST天宝、ST昌鱼、浔兴股份。

有网民调侃称,上市公司董事长犯罪率或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已经成为高危职业。他们为何从风光无量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沦为阶下囚?据经纬君盘点,上市公司董事长最容易犯这“七宗罪”。

罪名一:内幕交易

今年7月8日,*ST鹏起公告称,公司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朋起的家属处获悉,张朋起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丽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暂时无法履行其职责。

事实上,近年来因内幕交易而被调查乃至入狱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并不在少数,除了张朋起外,还有金发科技董事长袁志敏、浔兴股份原董事长王立军等人。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根据内幕消息买卖证券或者帮助他人,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使其有更多的获利或减少损失的机会,从而增加了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内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的投资人。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上市公司董事长位高权重,掌握公司大量机密信息,又能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资金量庞大的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加之内幕交易往往难以界定,一旦董事长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就很容易内幕操作。

罪名二:操纵证券市场

5月6日晚间,知名网络游戏公司恺英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由于具体案情尚未公布,目前尚无法知悉王悦究竟是如何操纵证券市场的。据此前华夏时报报道,一位曾经就职恺英网络的匿名员工分析猜测称,王悦被上海公安机关调查,很可能是2016年至2017年期间,他掌控恺英网络期间,对浙江盛和以及对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期间,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

据上述员工介绍,这两次现金收购中均暗含绑定条件,王悦要求这两家公司从收购资金中拿出数亿元用来购买上市公司的非限售流通股,自实际购买日起锁定三年,次年开始逐年解禁。从股价表现来看,恺英网络的股价在这中间也确实得到了大幅拉升。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六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其他方法:第一项是“蛊惑交易操纵”;第二项是“抢帽子交易操纵”,也就是利用“黑嘴”荐股操纵;第三项是“重大事件操纵”,主要是指“编故事、画大饼”的操纵行为;第四项是“利用信息优势操纵”;第五项是“恍骗交易操纵”(也称虚假申报操纵);第六项是“跨期、现货市场操纵”。

罪名三:行贿

7月31日,暴风集团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鑫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公安机关拘留。

在更早之前,步长制药董事长赵涛通过行贿650万美元“送”女儿上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做法也引发了舆论热议,此利空消息引发股价暴跌。

除此以外,精达股份实控人李光荣、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ST昌鱼实控人翦英海等均在近期卷入行贿丑闻中。

据法制日报报道,个别民营企业家仍在通过行贿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个人行贿向单位行贿转变,以规避行贿风险。在2014年-2018年这四年间,此类单位行贿犯罪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状态。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营企业家腐败案件数据显示,2014年民营企业家单位行贿犯罪为14次,2015年增加到46次,2016年为87次,2017年则猛增到184次。

罪名四:违规披露

4月26日晚间,大智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因2016年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接受调查。

据了解,虽然国内资本市场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最终定罪的情况较为少见,但也并非没有先例。此前,华锐风电、博元投资等上市公司的董事长都因此而锒铛入狱。

此外,7月5日,康得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顶格处罚,主要责任人员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近年来,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也保持了高压态势。证监会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共处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70件,罚款金额总计2.02亿元,市场禁入人数总计80人次,追责对象涉及董监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共计1202余人次,共有113名责任人员被处以顶格罚款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罪名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成为不少上市公司追逐的热点概念,不过,一些公司并未厘清互联网金融的边界,逐渐走上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歧路。

3月28日午间,派生科技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唐军(未在公司担任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林、董事余军、副总经理兼董秘晋海曼,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据了解,唐军同时也是团贷网的创始人。

此外,ST慧球原实控人顾国平也涉嫌集资诈骗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据其公告,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罪名六:挪用资金

据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5月12日,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媒体报道,其中有一项罪名是涉嫌挪用资金。

天圣制药5月28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刘群、原总经理李洪涉嫌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此外,ST康达原董事长罗爱华也因涉嫌挪用资金在今年被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的统计分析,就2016年的犯罪情况看,企业家触犯挪用资金罪的频度排名第五,排在它之前的四个具体罪名分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也被称为“企业家绕不开的坎”。

罪名七:虚开发票

7月4日晚间,ST天宝公告称,近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相关部门通知,董事长黄作庆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孙树玲被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因涉嫌虚开发票罪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案件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2016年10月,振芯科技实际控制人何燕因犯挪用资金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经营不善,一些上市公司虚开发票虚增当年销售收入和利润,达到美化报表的目的,然后再在下一年度以销售退回等原因为由再将应收账款冲回。

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内幕交易也好,虚开发票也罢,这些不当获利手段终将被曝光,而相关负责人也终将面对法律的惩罚。在此,经纬君也借用《红楼梦》中的一句诗来奉劝诸君,身后有余快缩手,莫等到眼前无路才想回头!

责编 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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