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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向县域延伸 新纳入甘肃酒泉核技术产业园等84个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27 19:41:34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通知确定了甘肃酒泉核技术产业园等84个项目,作为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并要求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将增量配电试点向县域延伸。

每经记者 胡健    每经实习记者 吴林桐    每经编辑 陈旭    

6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消息,为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将增量配电试点向县域延伸,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甘肃酒泉核技术产业园等84个项目,作为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此前的三批试点项目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部分问题,比如试点项目上报审批不规范、地方政府随意干预企业经营等。为此《通知》明确,各地试点牵头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电网企业、潜在业主单位、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试点落地。

 

图片来源:新华社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康晓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文要求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并提出将试点范围向县域延伸,历经半年之后,第四批试点名单终于正式公布,这为地方政府指明了方向,也为各路投资者创造了新的机会。

试点项目已基本实现地市级覆盖

增量配电业务主要是指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业务,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

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第一批105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后增补1家);2017年11月21日,公布第二批89家试点名单;2018年4月18日,公布第三批第一批次97家试点名单,2018年6月25日,补充公布第三批第二批次28家试点名单。加上本次第四批84家,已公布四批共404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由此,近年来国家陆续公布了一系列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在国家发改委4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袁达向外界通报了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在推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落地方面,袁达表示,2016年11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分三批开展了32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从目前情况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投运试点项目超过60个,并有28个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

图片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副处长张卫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增加试点项目个数、扩大试点项目范围主要有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是推广改革经验,扩大改革成果;另一方面可以在更大范围探索改革经验,找到更多适宜的改革模式,将改革引向深入。

张卫东说,从过去3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的批复情况看,试点项目已基本实现了地市级的覆盖,如今第四批试点开始向县域延伸,也积累了足够多的样本数量。在实践中,试点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部分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是共性的,比如试点项目上报审批不规范、地方政府随意干预企业经营等。为此主管部门两次在试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中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

比如,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第二期)的通知》,明确试点进展严重滞后的省(区、市)原则上不得继续申报后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经评估认定不再具备试点条件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电网企业应积极支持试点项目落地

不到3年的时间,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增长到404家,这也对如何做好运营主体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张卫东对此表示,我国电力发展的历程和世界电力发展的经验都表明,配电业务属于自然垄断业务,将一个大区域配电业务划分为多个更小的区域由不同主体建设运营,可能会因为被监管对象数量增加,导致监管任务量增长、监管难度大幅提升。

康晓文对此持不同意见。他表示,对具有垄断性质的管网型企业进行监管是世界性难题,尤以“监管俘获”和信息不对称最为人诟病。这种情况下,配电网数量多的益处就会显现出来,不同样本的比较、多个主体的竞争,更容易降低监管俘获的概率,增加获取真实信息的途径,达到比较竞争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利用市场竞争的内生机制带来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记者了解到,目前开展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大都由不同投资主体组建独立配电公司运营,相对来说存在规模小、力量薄弱等问题。

张卫东说,站在电网企业角度看,增量配电项目以往是由国网、南网或者地方电网主导,在电改之后配网市场放开,配网规划权力分散,民营企业可根据各自的地方市场需要选择是否进入配电网建设,但对于传统“巨头”型企业来说,增量配电业务是在“蚕食”自身配售电市场空间,企业要从大局出发,应当服从和支持国家改革事业。

对于政府和企业在试点工作中该如何进行合作的问题,此次《通知》也明确提出,各地试点牵头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的分工协作,加强与电网企业、潜在业主单位、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工作衔接,避免互为前置,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试点落地。

《通知》同时指出,电网企业要积极支持试点项目落地,加强合作,加快办理电网投资建设、资产评估、股东意见、并网接入、供电服务等手续,切实支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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