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2 21:24:49
6 月 22 日,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粗略测算,一位年薪500万元的港澳人士适用新的税收政策之后,每年可享受超过100万元的税收优惠。“这一政策直指湾区痛点,使得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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