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20 20:01:23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金顶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并要求其就海亮集团参与管理公司矿山资产和业务的情况作出披露。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徐斐
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曝光了四川金顶(600678,SH)此前存在的部分公司治理问题。
6月20日晚间,四川金顶披露称,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上市公司完成控股权转让后,按照前后任控股股东的口头约定,公司核心资产矿山业务仍由原实控人海亮集团派驻人员参与管理。
回顾历史,2017年2月,四川金顶公告称,公司时任控股股东海亮金属(由海亮集团控股)与朴素至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海亮金属将持有的公司全部7155.35万股股份转让给朴素至纯,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5%。交易完成后,朴素至纯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梁斐取代海亮集团成为新的实控人。
同时,四川金顶还存在沿用海亮集团OA系统、接受海亮集团内部审计等情形。在四川证监局看来,上市公司未做到独立运作,其经营管理模式对公司独立性和治理存在重大影响,公司未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在上述经营管理模式下,四川金顶相关人员多次向海亮集团报送公司未公开重要经营数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因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金顶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并要求其就海亮集团参与管理公司矿山资产和业务的情况作出披露;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四川金顶表示,公司深刻反思在独立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四川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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