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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联合创始人因12万元案件被限制出境 或因一起交通事故赔偿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12 21:08:10

每经记者 李少婷    每经实习编辑 汤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显示,ofo运营主体之一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峡大通),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披露的信息,申请执行人是“仵金科”,执行标的金额为12万元。公开信息显示,“仵金科”2018年8月、12月曾与东峡大通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被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在一例被公开的ofo与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裁判文书中,纠纷的起因为一起意外交通事故致使骑行者右锁骨骨折入院,该案件以法院判决东峡大通赔偿该受伤骑行者近10万元结束。

ofo运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而被限制出境显得有些令人出乎意料,因为这一案由并不是缠绕在ofo身上最为主要的。根据企查查的统计,东峡大通涉及的法律诉讼前十大案由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有4例,相较于服务合同纠纷的50例和运输合同纠纷的31例相去甚远。

ofo方面对外表态称,对于法院的这一执行,公司对法人代表的事情不做回应,另外,公司目前一切正常。

“一切正常”已是ofo对外惯用的“外交辞令”,但已越来越难以令人信服。2018年12月,法院对东峡大通作出了“限制消费令”,公司创始人、上一任法定代表人戴威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宾馆等场合消费,不能买房买车旅游等。

东峡大通的现任法定代表人陈正江是2018年10月从戴威手中接过重担的,现任东峡大通执行董事,同时任职东峡大通投资企业成都智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以往公开报道,陈正江历任ofo西安地区负责人、供应链负责人等,至少在2015年就加入ofo,曾在ofo创始早期负责自行车采购工作,是ofo的前五号员工,即创始团队成员。

去年10月时,ofo押金退还难尚未完全爆发,法定代表人的更换曾令外界颇感不解。ofo方面曾回应公司实控人仍为戴威,不存在媒体解读的“让位”一说。自ofo陷入危机,曾广泛参与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公开活动的戴威已鲜少露面。同时,ofo几乎全线收缩,广州于不久前公示共享单车运营商招标结果,ofo“出局”,或许将被迫退出广州共享单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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