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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创新机制瓶颈将被突破 两部门:允许发明人以持股、分红方式获得收益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17 17:35:25

每经记者 胡健    每经实习记者 吴林桐    每经编辑 陈星    

5月14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17日,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指导意见》表明,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培育10个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100家企业创建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认定10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围绕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五个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每一项政策措施都具有很强的问题导向和针对性,重点解决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的制约瓶颈和突出问题。

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政策激励调动企业积极性。比如,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不少于55%等。

同时要突破绿色技术创新中机制瓶颈。比如,允许绿色技术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以持有股权、分红等形式获得技术转移转化和收益,科研人员离岗后仍保持持有股权的权利,依法依规建立一批分领域、分类别的专业绿色技术创新联盟等。

要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发挥引导作用。比如,制定发布绿色产业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积极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作用,制定公募和私募基金绿色投资标准和行为指引等。

此外还要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服务、规范创新主体的行为。比如,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基地平台,建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选择绿色技术创新基础较好的城市建设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等。建立绿色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共享平台,制定绿色技术创新中介机构评价规范和管理制度等。

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在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列出了路线图、时间表,针对每一项具体任务确定了牵头部门、主要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间,实现了职责主体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和时间要求明确。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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