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照抄之下“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几乎雷同,抢险救助站“暗藏”部门内部接待站,地方政府为违法项目建配套设施……中央环保督察曝辽宁典型案例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15 22:33:34

在对辽宁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之后,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198家,立案处罚804家,罚款8374万元;立案侦查83件,拘留8人,约谈132人,问责302人。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在一些地方,围填海问题依然突出,地方政府甚至为企业围填海行为保驾护航。

5月1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前松后紧、避重就轻,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其中,辽宁省海洋部门对违法围填海破坏生态问题监管不严,2017年以来全省仍发生违法围填海案件50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铁岭市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关闭情况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几乎雷同

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辽宁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渤海生态保护修复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198家,立案处罚804家,罚款8374万元;立案侦查83件,拘留8人,约谈132人,问责302人。

但是,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前松后紧、避重就轻,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其中,抚顺市照搬照抄辽宁省整改方案,其所属东洲区、新抚区又照搬照抄抚顺市整改方案,导致东洲河、海新河和古城子河“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几乎完全相同,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8年,东洲河、海新河等浑河重点支流水质严重恶化,浑河抚顺市出境断面水质由2017年的Ⅳ类下降为Ⅴ类。

同时,本溪市为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引观入本”工程。但督察发现,城市饮用水水源虽由老官砬子水库变更为观音阁水库,但未对观音阁水库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一级保护区水面有各类船只28艘;二级保护区有21家工矿、餐饮或养殖企业,位于二级保护区的本溪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抢险救助站,实为交通部门内部接待站,建有客房、餐厅等设施。

为违法项目建配套设施致国家资金浪费

辽宁省的违法围填海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根据督察报告中的案例,锦州凌海市在主导推动“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海上湿地乐园”(以下简称海上湿地乐园)和“大凌河口至张家公路”(以下简称大张公路)项目上违法违规围海填海,搞变通、乱作为,性质恶劣。

督察指出,辽宁省海洋部门对违法围填海破坏生态问题监管不严,2017年以来全省发生违法围填海案件50件。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检查发现锦州凌海市龙海馨港违法围填海问题后,移交锦州市海洋部门处理,锦州市海洋部门又移交凌海市海洋部门查处,最终凌海市海洋部门一罚了之,违法项目边罚边干。

2014年4月,凌海市政府与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确定在渤海大凌河入海口西侧海域开发建设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凌海市政府承诺为其提供6万亩滩涂、浅海使用权,并负责办理海域使用权证。2015年2月,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海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16年9月围填海工程基本完成。

2016年,凌海市政府利用围堰作为路基,为海上湿地乐园项目配套建设大凌河口至张家公路,全长26.4公里,路宽12米,包括310米的龙海1号桥和156米的龙海2号桥,计划总投资1.75亿元。目前,已经建成18.7公里公路和龙海2号桥。

2015年,锦州市交通部门和凌海市政府为支持海上湿地乐园项目,配套建设大张公路,并申请列入《辽宁省交通运输建设“十三五”规划》,获得省交通部门支持。2016年3月,锦州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大张公路项目建议书。2016年8月,大张公路开工建设,截至2018年8月停建时,已建成道路18.7公里和龙海2号桥,完成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4079万元为省交通部门资金。

为此,督察强调,锦州及凌海市两级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门没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违规审批大张公路项目,为违法项目建设配套设施,造成国家资金浪费。辽宁省交通部门把关不严,安排资金支持违法项目建设,鼓励违法行为。

同时,《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围海30公顷以上6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围海6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凌海市政府为推进项目建设,不惜弄虚作假,肆意变通,采取“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的方式,并假借发展围海养殖的名义进行用海审批。

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先后审批登记海域使用权35宗,其中将西围堰围海海域拆分为29宗小于30公顷的项目,将东围堰围海海域拆分为5宗小于30公顷的围海养殖和1宗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为了掩人耳目,还将这35宗海域使用权分别登记给龙海馨港下属5家子公司及4名员工,为企业围填海行为保驾护航。

(封面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021-60900099转688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在一些地方,围填海问题依然突出,地方政府甚至为企业围填海行为保驾护航。 5月1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前松后紧、避重就轻,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其中,辽宁省海洋部门对违法围填海破坏生态问题监管不严,2017年以来全省仍发生违法围填海案件50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铁岭市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关闭情况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几乎雷同 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辽宁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渤海生态保护修复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198家,立案处罚804家,罚款8374万元;立案侦查83件,拘留8人,约谈132人,问责302人。 但是,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前松后紧、避重就轻,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其中,抚顺市照搬照抄辽宁省整改方案,其所属东洲区、新抚区又照搬照抄抚顺市整改方案,导致东洲河、海新河和古城子河“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几乎完全相同,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8年,东洲河、海新河等浑河重点支流水质严重恶化,浑河抚顺市出境断面水质由2017年的Ⅳ类下降为Ⅴ类。 同时,本溪市为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引观入本”工程。但督察发现,城市饮用水水源虽由老官砬子水库变更为观音阁水库,但未对观音阁水库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一级保护区水面有各类船只28艘;二级保护区有21家工矿、餐饮或养殖企业,位于二级保护区的本溪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抢险救助站,实为交通部门内部接待站,建有客房、餐厅等设施。 为违法项目建配套设施致国家资金浪费 辽宁省的违法围填海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根据督察报告中的案例,锦州凌海市在主导推动“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海上湿地乐园”(以下简称海上湿地乐园)和“大凌河口至张家公路”(以下简称大张公路)项目上违法违规围海填海,搞变通、乱作为,性质恶劣。 督察指出,辽宁省海洋部门对违法围填海破坏生态问题监管不严,2017年以来全省发生违法围填海案件50件。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检查发现锦州凌海市龙海馨港违法围填海问题后,移交锦州市海洋部门处理,锦州市海洋部门又移交凌海市海洋部门查处,最终凌海市海洋部门一罚了之,违法项目边罚边干。 2014年4月,凌海市政府与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确定在渤海大凌河入海口西侧海域开发建设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凌海市政府承诺为其提供6万亩滩涂、浅海使用权,并负责办理海域使用权证。2015年2月,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海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16年9月围填海工程基本完成。 2016年,凌海市政府利用围堰作为路基,为海上湿地乐园项目配套建设大凌河口至张家公路,全长26.4公里,路宽12米,包括310米的龙海1号桥和156米的龙海2号桥,计划总投资1.75亿元。目前,已经建成18.7公里公路和龙海2号桥。 2015年,锦州市交通部门和凌海市政府为支持海上湿地乐园项目,配套建设大张公路,并申请列入《辽宁省交通运输建设“十三五”规划》,获得省交通部门支持。2016年3月,锦州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大张公路项目建议书。2016年8月,大张公路开工建设,截至2018年8月停建时,已建成道路18.7公里和龙海2号桥,完成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4079万元为省交通部门资金。 为此,督察强调,锦州及凌海市两级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门没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违规审批大张公路项目,为违法项目建设配套设施,造成国家资金浪费。辽宁省交通部门把关不严,安排资金支持违法项目建设,鼓励违法行为。 同时,《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围海30公顷以上6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围海6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凌海市政府为推进项目建设,不惜弄虚作假,肆意变通,采取“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的方式,并假借发展围海养殖的名义进行用海审批。 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先后审批登记海域使用权35宗,其中将西围堰围海海域拆分为29宗小于30公顷的项目,将东围堰围海海域拆分为5宗小于30公顷的围海养殖和1宗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为了掩人耳目,还将这35宗海域使用权分别登记给龙海馨港下属5家子公司及4名员工,为企业围填海行为保驾护航。 (封面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环保督察 违法围填海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