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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担保+应收账款猛增 上市公司太阳能关注函后再收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15 20:44:27

除了违规担保,太阳能还面临应收账款增速较快的问题。太阳能2018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59.85亿元,比2017年末的45.49亿元增加了31.58%。

每经记者 陈晴    每经编辑 陈俊杰    

近期的太阳能(000591,SZ)有些不顺。继3月份曝出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并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后,2019年5月14日晚间,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函)。除了此前的违规担保,监管函还关注了公司的应收账款问题。

记者注意到,太阳能近期的业绩也出现波动:2019年一季度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公司营收增长3.65%,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11.48%。

子公司违规担保再收监管函

太阳能公司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控股股东为央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太阳能方面的违规担保事项,早在3月底,深交所就曾向公司发来关注函。此后在关注函回复公告中,太阳能表示,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公司)签署相关《购销合同》,未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经其股东太阳能科技公司做出决议,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公司在酒泉公司签署该份《购销合同》时并未知晓。

太阳能表示,结合司法案例及律师意见,公司认为酒泉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未履行其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行为无效。

但实际上,监管部门对违规担保事项仍然很关注。监管函显示,2018年11月,比亚迪公司已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中海阳支付拖欠货款6900万元及违约金,请求太阳能间接100%持股的子公司酒泉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中海阳被宣布进入破产程序,酒泉公司对中海阳的担保余额为6900万元。

监管函要求,太阳能需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对违规担保事项发表书面意见。

此次违规担保事项解决进展如何,是否将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就相关问题,5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太阳能证券部门并发送采访函邮件,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太阳能公告则表示,2019年4月12日,酒泉公司收到通知,北京仲裁委员会同意比亚迪公司撤回对中海阳公司的仲裁请求并恢复本案仲裁程序。在公司协助下酒泉公司已选聘了具有丰富仲裁案件经验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目前律师已经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补贴回款滞后致应收账款高企

除了违规担保,太阳能还面临应收账款增速较快的问题。太阳能2018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59.85亿元,比2017年末的45.49亿元增加了31.58%。公司解释原因为“投产电站增加,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缓慢”。

事实上,太阳能2018年年报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而截至2018年末,太阳能应收账款相关坏账准备为1.71亿元。另据公告,太阳能2018年营收50.37亿元,同比降低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亿元,同比增长7.14%。也就是说,上述1.71亿元坏账准备相当于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约20%。

不仅如此,时至2019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至65.10亿元,监管函称“余额较大且增长较快”。

对此,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太阳能今年5月13日曾回复称,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滞后造成的,这是行业内公司都面临的问题。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视有关部门发放进度回款,公司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也在想办法解决该问题,期待早日出台可行方案。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超过1400亿元,其中光伏行业缺口超过600亿元。

对于太阳能的应收账款问题,监管函要求上市公司按季度报送应收账款余额分析表。要求公司针对应收账款情况,按季度报送应收账款余额分析表。

在2018年年报中,太阳能曾经表示,目前由于可再生能源基金收缴结算过程周期较长,从而导致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有所拖欠。若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的投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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