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发改委:第四批混改试点选择不局限于重要领域企业 备选名单已上报国企改革领导小组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4-18 11:19:01

4月18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袁达在发布会上表示,为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前三批混改试点的基础上,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拟启动开展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廖丹    

Upload_1555557171583.thumb_head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周程程 摄

4月18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袁达在发布会上表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是各方面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前三批混改试点的基础上,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拟启动开展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

袁达表示,考虑到前三批混改试点主要集中在少数重要领域,数量也较少,第四批试点的主要定位就是“扩数量”和“扩领域”。

“扩数量”方面,袁达指出,前三批试点总量为50家企业,第四批试点数量将超过100家企业。

“扩领域”方面,袁达表示,第四批试点选择不局限于重要领域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以及已实现股权混合、拟进一步完善治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一些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打个比方来说,一个新的产品、一项新的技术在正式量产或商业化之前,先要进行实验室试验,然后放大实验室效果,进行‘小试’和‘中试’,‘中试’成功之后,基本就可量产了。”袁达说,当前混改第四批试点,就是类似从“实验室阶段”进入到“小试”、“中试”阶段,将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袁达强调,目前,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第四批试点备选名单,已上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待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将启动试点实施工作。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发改委 混改 试点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