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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义嘉华终止受让李勤所持5%股权 成都路桥回应:系双方友好协商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13 19:18:03

成都路桥今日(3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宏义嘉华与股东李勤签订的《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与李勤之间之终止协议》,基于实际情况和市场因素的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终止及解除股份收购相关协议。

每经记者 靳水平    每经编辑 张海妮    

自受让郑渝力方面相关股权成为成都路桥(002628,SZ)控股股东后,宏义嘉华与李勤方面的股权收购进展也一直被外界关注。 

成都路桥今日(3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宏义嘉华与股东李勤签订的《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与李勤之间之终止协议》,基于实际情况和市场因素的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终止及解除股份收购相关协议。 

“终止股份收购后,附属于标的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及其他一切附带权益仍归属于李勤所有,双方就股份收购相关协议的履行、终止及解决不存在异议。”成都路桥称。 

当前,宏义嘉华持股成都路桥24.7%股份,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实控人为达州商人刘峙宏。而同为达州商人的李勤持股成都路桥11.42%股份,目前位列第二大股东。在宏义嘉华入主之前,李勤原为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0%。 

今日,成都路桥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终止收购李勤方面股份,系双方友好协商。“李勤方面这部分股权还处于质押状态,且针对此事也发了几次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及(考虑)实际情况和市场因素,双方决定终止”。

此次终止转让背后,是宏义嘉华原拟再收购李勤持有的成都路桥5%股份。去年1月,双方对该5%股份的转让曾签署相关协议。但后来进展并不顺利。去年6月,宏义嘉华与李勤再签补充协议。3个月后,双方再签协议对股份交割时间做出修改。协议指出,标的股份中仍存在融资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形的,双方应当尽最大努力确保于3个月内尽快予以解除。时至今日,双方决定终止收购这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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