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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演引纠纷 杨洋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08 17:11:02

由于执行工作分阶段进行,所以目前杨洋还不会被限制飞机出行。对此有律师表示:“我觉得杨洋不会到那一步。他可以先配合执行,如果执行异议审查成立,那可能就暂停执行了。”

每经记者 张玉路    每经实习编辑 杜毅    

3月5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演艺圈前辈叶璇刚去完法院道歉,3月7日就又有一位演艺圈后辈杨洋陷入了“被执行人名单”风波。杨洋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是因为2016年的一次拒演。

据悉此次杨洋被列入名单的原因是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文化)起诉杨洋违约未出演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并索赔2000万。

同是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叶璇在2月24日曾在搭乘航班离境时被边防机关拦截,那么此次杨洋也会有同样的遭遇吗?

杨洋(图片来源:东方IC)

拒演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引诉讼

据自媒体消息,2015年下半年杨洋开始接洽《轩辕剑之汉之云》,2016年又拒演该剧。同年出品方找来了张云龙、于朦胧、关晓彤出演此剧。

该自媒体同时称,有知情人表示2015年底杨洋曾要求将原定1000万片酬翻倍,上海新文化考虑后同意。然而到了春节前夕杨洋最终还是拒演了该剧,但表示愿意按照合约规定以原价片酬赔偿损失。知情人表示,杨洋拒演后,剧方对杨洋的赔偿并不满意,正搜集证据准备诉讼。

根据启信宝数据,2018年6月12日上海杨洋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新文化的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审理,此后案件一直悬而未决,又于2018年9月17日、2018年12月17日两次开庭,直到2019年上海新文化再度起诉杨洋并索赔2000万。

事件发生后,杨洋所属的经纪公司悦凯娱乐在3月7日下午发布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称杨洋与上海新文化合同纠纷一案中所谓“判决败诉”为不实信息,本案由业内热心人士居间斡旋,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后,合同纠纷一案实际已于2018年12月13日取得了调解书予以结案。

律师声明同时称,上海新文化对杨洋的起诉,实际是上海新文化毁弃和解约定且拒绝履行己方义务,利用调解书的执行效力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杨洋已通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该案的再审,并就相关事实申请执行异议。声明发表前,新浪娱乐曾向杨洋方面求证,杨洋方面表示:“对方和我们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对方跳开了调解方案,直接申请了执行。”

执行分阶段,目前还能坐飞机

就杨洋方面律师所说情况,每经记者询问了天驰君泰律所合伙人、小强娱乐法创始人郑小强律师。郑律师表示:“单从杨洋方面律师声明所说的来看,应当是,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书,然后请法院出具调解书。法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按法院调解书来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再按双方和解书履行。”

郑律师同时表示:“杨洋律师表示杨洋按照和解方案履行了,而上海新文化没有按照和解方案履行。那么很可能是,法院调解书与双方和解方案内容不一致产生的,这或是考虑不周,或是有别的考量。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上海新文化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那么杨洋就应该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除非杨洋的执行异议经法院审查成立。”

2018年以来,中国法院不断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尤其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叶璇就是其中很显著的一例。叶璇与吕某曾在微博发生纠纷,后吕某于2017年2月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提出诉讼。该案在2018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叶璇以书面形式道歉并赔偿9600余元。叶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并开始执行。

然而在该案执行期间,叶璇多次未到庭履行义务。2018年12月时,法院将叶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2019年2月24日,叶璇在北京首都机场出境被拦截才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并在3月5日到庭履行义务。

此次杨洋因诉讼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是否也会像叶璇那样被限制飞机出行及高消费?郑律师表示,如果执行通知书发出后,被执行人未按指定期限配合执行,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出行及高消费等行为。

由于执行工作分阶段进行,所以目前杨洋还不会被限制飞机出行。对此郑律师表示:“我觉得杨洋不会到那一步。他可以先配合执行,如果执行异议审查成立,那可能就暂停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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