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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整治车险乱象 针对两大问题提出三项举措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1-22 23:47:58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实习编辑 卢九安    

据银保监会网站21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车险业务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下一步商业车险改革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银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当前车险市场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和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两个方面问题,提出三项措施:一是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依法对辖区内财产保险机构车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建立对会员单位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险部。三是由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建立车险费率执行相关数据的监测机制,将数据异常情况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险部。

一位财险公司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显示对车险乱象监管力度较大。根据《通知》规定,各派出机构查实财险公司违规后,按照授权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据了解,近期浙江等地已经有相关机构被叫停车险业务。

显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决心

对于该《通知》制定的背景,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自2015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启动以来,改革的阶段性成效已逐步显现,消费者获得感持续提升,保障能力不断扩大,社会管理功能得到更好发挥,但当前车险市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近年来,在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处罚中,财险公司一直处于重灾区。其中,车险市场“虚列费用”、“编造、提供虚假报告”、“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等乱象频出。

《通知》规定,各财产保险公司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以下行为: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水平;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新车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费率。

《通知》还规定,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确保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真实并及时入账,严禁以下行为: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通过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营结果。

事实上,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拼费用,导致了行业综合成本率不断攀升。有券商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财险业务综合成本率上行压力加大,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车险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各公司加码营销费用,费用率上行削减承保利润;二是行业巨头以“价格战”争夺市场份额,保费充足度下滑影响赔付率。

浙江等地叫停机构车险费率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实施,将对维护车险市场秩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将起到有效作用,有利于商业车险改革的顺利推进。下一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保险业协会、中国保信将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整治车险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显示监管部门整治车险市场手续费乱象的决心。

《通知》还规定,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依法对辖区内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具体包括:可在银保监会内网“部室导航-财险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专栏查询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相关材料。

各派出机构查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行为后,不仅依法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还按照授权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这显示此次对于车险市场乱象监管力度较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浙江等地已经有相关机构被叫停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不过,相关处罚文件尚未在上述地区银保监局公布。

根据相关媒体14日报道,人保财险杭州、金华、台州和平安财险湖州、钦州等5家地市级保险机构,因违反关于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要求,浙江银保监局、广西银保监局依法对上述5家地市级保险机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令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这意味着,上述5家地市级保险机构可能暂时不能经营商业车险业务,而只能经营交强险业务。

《通知》还规定,保险业协会应建立对会员单位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对于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数据至车险信息平台。中国保信应建立车险费率执行相关数据的监测机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出现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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