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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税款列入“黑名单”起点降低:从100万下调为10万

法制日报 2018-12-02 23:41:08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出台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记者注意到,《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下调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换句话说,就是逃避追缴欠税1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便可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即“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法制日报)

责编 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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