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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件最新通报:企业违规操作刻意瞒报 碳九泄漏量实为69.1吨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1-25 21:20:19

每经记者 张晓庆    每经实习编辑 魏官红    

根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11月25日召开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调查组认定,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是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的。

而涉事企业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事故发生后,东港石化公司依据商检机构(第三方)装船储罐前检尺及储罐后检尺对比进行计算,得出的泄漏量为6.97吨。而依据商检机构的报告及调查取证结果,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69.1吨。

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无序、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码头装船操作员工与“天桐1号”船舶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根本未按照《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进行操作,且现场值守巡查不到位;二是东港石化公司没有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处于故障状态的吊机没有及时修复;三是故意将软管破裂报告成法兰垫片老化、破损。

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黄某仁在内的6名企业人员和“天桐1号”油轮包括值班水手长叶某彪在内的4名操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批捕黄某仁等7名直接责任人员。

调查组认定,泉港区党委、政府没有按应急预案分工组织实施,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经泉州市委研究,已责令临时主持泉港区委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朝晖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给予泉港区委常委陈相成免职处理,建议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副区长的职务;责令泉港区给予区交通局局长朱辉阳、区安监局临时负责局务工作的主任科员刘建康停职检查处理,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调查组认定,辖区湄洲湾港口管理机构存在行业安全监管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走过场,以及履职不积极、报告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文雄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站长李庆社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副站长连建兴已被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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