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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互金整治办:鼓励待收余额不大等网贷机构完成资金清退后退出市场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21 23:12:26

9月21日,广州市互金整治办就日前广东省互金整治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组织辖内P2P网贷机构做好合规自查的通知》进行了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对“未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做出了清退要求,并鼓励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在完成资金清退后退出市场。

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潘婷    每经实习编辑 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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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9月21日,广州市互金整治办就日前广东省互金整治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组织辖内P2P网贷机构做好合规自查的通知》进行了补充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通知对“未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做出了清退要求,并鼓励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在完成资金清退后退出市场。

其中“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是指2016年8月24日前设立并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并在2018年4月25日前向注册地市、区互金整治办(金融工作部门)提交了整改验收申请的网贷机构。

对于2016年8月24日之后新成立或新从事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以及未在2018年4月25日前提交整改验收申请的网贷机构,应立刻停止新发标的,制定资产清收和资金清退工作方案。各区互金整治办组织本地公安、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指导督促做好资金清退工作。

对于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广州市互金整治办鼓励业务量小、待收余额不大或无继续经营P2P网贷业务意愿的机构在完成资金清退后退出市场,请有退出意愿的机构主动向区互金整治办报备并提交资金清退及市场退出方案。由各区互金整治办负责指导上述机构彻底清退资金实现无风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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