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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 申报企业需具较强创新服务能力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20 19:08:42

日前,工信部、民政部、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其实早在去年2月份,三部委就已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其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

每经记者 胡健    每经实习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星    每经实习编辑 刘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9月20日,工信部、民政部、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

《通知》提到,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内容包括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其中,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示范基地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

此外,《通知》对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作了要求。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要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具有成熟的市场化应用的产品、服务或系统,制定了相关标准;具有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示范街道(乡镇)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可联合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共同申报,其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采用不少于5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5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要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可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服务接入;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有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有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研制了服务标准。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为地级或县级行政区,要具备较好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条件和产业基础;具备相关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集聚了一批从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制造和应用服务的骨干企业,并在本区域内开展了应用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研制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地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记者注意到,去年2月份,三部委已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其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100个以上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制定50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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